张鲁昌
(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 乌鲁木齐 830000)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是以 “控制量、放开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为指导思想,由招标人按照招标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或性能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要素以清单方式编制成报价表格,由投标人依据自身施工管理水平、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工程量清单》既是工程项目招标过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格等定标的主要依据,也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价格等承担风险,招标人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等承担风险,具有 “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的特点。因此,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广泛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由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确定的合同价格是一次性的,而且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办理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等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优劣和完整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招标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成败。为减少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缺陷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产生的不利影响,作者就《工程量清单》在水利工程招标阶段的运用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