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龙
(邹城市水利局,山东 邹城 273500)
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是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几年,邹城市在实施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过程中,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方面的工作。自2010年3月以来,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36个,涉及12个镇,参会群众约25 920户,管理农田灌溉面积约1.07万hm2,占全市现有耕地面积的17%。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建设,可以解决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集体管水、组织主体“缺位”问题;解决大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斗渠以下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是适应农村取消“两工”新形势,建立农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的需要;是巩固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成果,保证灌区工程设施充分发挥效益的需要。对培育和提高农民自主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晰农村水利设施所有权,建立现代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邹城市为促进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运转,编写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培训教材》和《邹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宣传手册》,采取以会代训、专业培训的形式,分3期对农民进行相关宣传和用水户协会知识培训,培训达830人(次)。同时,为指导、帮助基层做好协会的登记注册,编写了《关于农民用水户协会登记注册程序的说明》,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