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华,蔡文春,李具恒
(1.兰州城市学院城市经济与旅游文化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2.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四川广元 628017)
20世纪初,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首次提出“创新理论”,提出创新是一种内部自行发生的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新熊彼特主义”提出了以技术变革以及技术推广为对象的技术创新经济学和以制度变革以及制度形成为对象的制度创新经济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创新理论逐渐被运用到各个领域,“创新型城市”理论也逐渐受到学者和政府的关注。我国学者对创新型城市的研究从2006年起活跃起来,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创新型城市内涵、构成要素等基本理论的研究。如尹继佐(2003)、胡树华(2006)认为创新型城市是指在政府的引导和组织下,确立并推进以企业为主体要素的自主创新模式,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名牌企业、产品,以技术创新或科学技术进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内学者大多数倾向于这种观点,但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如王缉慈(2001)认为区域发展依赖于企业的不断创新,曾刚(2006)致力于从技术扩散、高薪技术产业区研究创新分析,杜德斌等(2007)则从R&D方面研究区域或城市的创新。二是从不同角度构建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如卢小珠等(2007)从人才资源、物质基础、创新成果三个一级指标,若干个二级和三级指标作为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石忆邵(2008)用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等6类29个具体指标作为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每个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