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银法 李 亦 王绍军
近年来,中央连续多年出台1号文件,锁定“三农”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业机械化进入加速推进、协调发展的机遇期,常州市各类新型农机合作组织在此发展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全市农业机械化推进的中坚力量。事实证明,农机合作组织有效推进了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提高了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放并转移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使经济更加繁荣,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常州市农机合作组织经历了从大户到公司、从公司到合作社的两个发展阶段。2011年底,全市有各类农机合作组织214个、农机合作社176个(其中10个五星级合作社)。农机合作组织拥有办公室、培训教室、机库、维修间等建筑面积98 605 m2,拥有各类农机4 464台套,年吸纳农机从业人员6 000多人,完成耕翻、机插、植保、收割等农田作业面积215.24 khm2,服务农户17.16万户,年经营服务总收入21 483万元。
(1)创办形式。主要有四种创办形式:一是合作联社。由农机合作社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组建管理规范、产权关系清晰、运行机制合理、经营服务合法的服务实体,走“以市场为导向,农机合作共用”的道路。二是企业组合型。农业龙头企业利用生产、加工、营销、技术、市场、资金等优势,通过订单(合同)组合农机作业项目,横联农机合作组织,下联农户,形成“龙头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户”的服务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