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柳博隽
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关键是要打开土地这一“瓶颈”,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可流动性以及流动强度,决定着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果,也决定着经济系统的活力和绩效。我国3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个不断打开束缚、促进要素流动的过程。
但时至今日,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仍然存在着“三大制约”。一是劳动力城乡流动制约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趋势。但在我国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了城市,要进一步转化为市民却壁垒重重;而城市劳动力流向农村,受农村就业机会、生活环境、公共服务等条件的制约,长期扎根农村的意愿并不强烈。这种劳动力城乡流动的不同制约,或者说“城市落不下脚、农村留不住人”的困境,不利于城市化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三农”问题的根本破解。
二是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约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有着严格限制,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已从事二、三产业,但其名下的土地特别是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不能随人口流动而流转到城市(土地指标),造成城市建设用地的严重不足。有些已在城市买房置业,但仍占用农村宅基地资源,房屋常年闲置无人居住,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不能为农业规模化经营腾出空间。在实践中,集体土地直接“入市”阻力重重,与国有土地存在“同地不同权”、“同地不同价”等问题,土地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严重扭曲,既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稀缺程度,也不能充分体现土地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