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对国储库财务管理问题的反思
■湖南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为监督检查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促进国储库安全有效运营,确保区域粮食安全,2012年4月至7月,湖南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对该市某国储库2009年至2011年的财政收支和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郴州市某国储库属于地方国有改制粮食企业,是储备粮食费息财政补贴对象。该库成立于1997年6月18日,注册资金150万元。现有职工10名,均为聘用制。主营业务是中、省、市储备粮的收购、调拨、储备、销售和大米加工(限于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现有库区 4万平方米,仓储容量2万吨。2012年3月底实际库存粮食17190吨。从近几年的财务报表数据看,该国储库为微利经营。
检查发现,该国储库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009年至2011年,共虚开收粮数额150.44万公斤,其中:省级储备粮33.79万公斤,市级静态储备粮24.78万公斤,市级调节储备粮91.87万公斤,套取各项财政补贴资金33.81万元。
2011年在某粮食收购点收粮期间,开具自制购粮凭证总额498.05万元,换成税务收购发票时,将总价提高至513.62万元,套取资金15.57万元,形成“小金库”。
在该国储库的聘用人员中,袁某和段某同时独立开展粮食经营业务。2011年3月该国储库出资79万元收回袁某的米厂承包经营权及收购袁某等人的旧厂房。随后以116.5万元将经营权转包给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