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芯茹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弘扬“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精神,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放在优先位置,为全省近300万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构筑了一道道“贫有所济、灾有所救、孤有所依、老有所养、退役无忧”的幸福保障线。
5年来,我省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各项救助制度配套衔接不断加强、各项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提高,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项目多样、功能整合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实现了从临时性、单一性社会救济向综合性社会救助的转变。
为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开展了分类救助。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人员,予以重点保障,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低保边缘户救助。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20%左右的边缘家庭在疾病医疗、子女上学、冬季取暖、农村困难户建房、节日临时救助等方面,按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的50%~65%给予一定救助。到2011年末,全省共有边缘对象32.8万人,按照相应救助时段及时给予了救助。2011年,还出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打破病种限制,确立了与城乡居民医保相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新模式。为保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将全省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冬季取暖救助(包括集中供暖和自行取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