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的出世与入世之门

2012-09-20 08:20阿袁
新作文·高中版 2012年9期
关键词:齐鲁现实小说

阿袁,本名袁萍,198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系。之所以读这个专业,完全是父亲和老师一起合谋的结果,认为此专业有较好的就业前途,但我对此痛心疾首,因为我的梦想一直是文学。此后四年的大学生涯,我“不务正业”,把专业课打入冷宫,而沉迷于文学之魅,号称读遍南开图书馆(这是吹牛了,至多能说读遍南开图书馆的小说,还只是英国和日本部分);对校园所有文学大奖赛都极热衷,有和中文系学生打擂的意思,也有对父亲拨乱反正的意思。

最初教书是在南昌大学情报学系,但文学仍如我的初恋般难以割舍,所以后来一有机会还是回到了中文系。之所以用“回到”两个字,是我的内心从来只把文学当做我的来处和去处,而其他,都是露水情缘。以我的人生感悟,借用张洁作品的一个名字:爱,是不能忘记的。所以,百转千回之后,人,还是会回到爱那儿。

2002年开始小说创作。作品被多种刊物转载,入选多种年度精选,其中处女作《长门赋》获上海文学奖和谷雨文学奖,《郑袖的梨园》获中华文学奖,《鱼肠剑》获小说月报第十四届百花奖,《郑袖的梨园》《鱼肠剑》和《顾博士的婚姻经济学》《子在川上》分别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上位列中篇小说第三、第二、第四、第三。

我与小说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遁世方式。阮籍遁到酒里,据《晋书》言,籍能饮酒两斗,大醉六十日。王维呢,遁入禅,虽为大唐右臣,却不理世俗事,日饭十数名僧,焚香獨坐,以禅诵为事。最妙的是陶渊明,这浔阳柴桑的名士,干脆躲进了千万朵桃花之中,“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何其美也。这是最风情的遁世,比醉醺醺的阮籍体面,比青灯黄卷的摩诘有情味,甚至比化鲲鹏逍遥的庄子,也更妩媚让人迷醉。

陶渊明的桃花,看似家常,其实是最不易得的。在这喧嚣的世间,你到哪里去弄到那一大片地呢?没有那片地种你的千株桃花,你又哪里做得成那个花下之人?倒是庄子那一套,实现起来相对更容易些。反正都是虚景,鲲也罢,鹏也罢,九万里扶摇直上也罢,都是意念的东西,只要闭上眼睛,就到了南冥,就到了天池。明明自己只是个漆园小吏,靠卖草鞋贷粟为生,也不怕。庄子看破它,人间功名与富贵,庄子视它为浮云尔。这种出世的手段,对于现实中困窘的人,是可用的。物质有时是不能超越的,人家有家财万贯,你一文不名,怎么办呢?也不能移花接木,也不能无中生有。只好用庄子这一招——在精神上战胜他。精神是无形的,可也正因为无形,倒成为可能了。

小学时的我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藐视我那些相对有钱的同学的。那时我当然不知道庄子,可我开始读小说了。在我们那个小地方,和我一般大的孩子几乎是不读书的,大家书包里的东西千奇百怪,男孩子书包里有弹弓,有玻璃珠和画片,女孩子书包里有鸡毛键和糖纸,可书一律只有两本,一本算术,一本语文。至于其余的阅读,便只剩下连环画了。但我不一样,我父亲是个语文老师,所以,我不但读了《水浒传》,读了《红楼梦》,甚至还读了鲁迅的《呐喊》和《彷徨》。《呐喊》和《彷徨》自然是看不懂的,因而也不喜欢,可我看懂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看懂了夏洛特的《简·爱》,这就够了。小说给了少年时的我一对翅膀,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小说也使我成了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必要的时候,我可以摇身一变,变成伊丽莎白,最后和达西终成眷属;变成简爱,最后和罗彻斯特生死相依。世界一下子大了又小了,人生甜蜜了又忧伤了,现实生活虚化了。身边的人和物都飘飘忽忽的,成了影子,她们穿漂亮的花裙子也罢,她们扎漂亮的蝴蝶结也罢,我一概看不见——即便看见了又怎样呢?我可以给我自己穿上世上最华丽的衣裳,我驾着南瓜车,穿着水晶鞋,去和我的王子共舞。现实世界没有什么是我不能忍受的,不管是物质的清寒,还是家务的繁重,还是学习的压力,我都不怕。我笑吟吟地,又安静又温柔地守在我的角落里。我是有两个世界的人,一个世界让我不安了,我就背叛这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我在我的世界应有尽有。

即便后来,我去一个大城市读大学,我也是借助小说变得刀枪不入的。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和繁华,是我从前不曾见识过的,但它从来不曾伤害过我,也不曾诱惑过我。外面的世界再好,城市的生活再好,好得过我的小说么?只要周末我去趟图书馆,回来再把我的床帘一拉,我就与世隔绝。至于帘外的西府海棠、描眉搽胭脂的室友,以及来串门的长满青春痘的男生,都虽有却无。我活在我的小说里,在小说里我风华绝代,顛倒众生;在小说里我历尽千年,看破红尘。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我“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我妍,我也媸;我足不出户,我又夜行千里;我什么都没经历,我又什么都经历了。

所以,小说于我而言,完全是私密的。它脱离了社会的意义,不仅与政治无关,与伦理无关,也与责任无关。我这样说,不是想否定小说这门艺术的多元价值,也不是在持一种消极的小说观,认为它只是一种消极的精神鸦片。它当然不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小说态度:鲁迅用它呐喊和批判,普鲁斯特用它缅怀和伤感,还有的人,用它飞短流长。即使是一个人,小说的态度也会呈现出阶段性的不同。比如我,从前把它当做遁世之道,这种遁世其实带有理想的色彩,不仅仅是因为不热爱现实的人生,而是因为对人生有更浪漫的期待。像李白的诗歌一样,因为是爱的,所以想更多地爱。所以,它看似出世,其实呢,却是入世。而后来呢,我不仅读小说,而且偶尔还写小说。小说这时就像伍迪·艾伦的《开罗的紫玫瑰》里的电影,而我是西塞莉亚,我有些厌世了,也悲观。职称呀,儿女呀,复杂的人事呀,流逝的华年呀,都让我觉得无力。于是我要借小说再次逍遥,却不能了。现实过于周密,它几乎无处不在;现实也过于沉重,我的翅膀负荷不起。再说,我也没有那垂天之翼,我只是蜩,只是学鸠,在榆树和枋树之间来回相撞。明白了这一点,我十分忧伤,因此我的小说也是忧伤的——而且这忧伤是饮食男女的忧伤,丝毫没有天地精神的气质。它琐碎,它絮叨,这种风格其实我是不想的,这也有违我的小说初衷。我这一次倒是真想遁世的,结果呢,却更深地入世了。现实和小说在我这里再一次模糊了界限,只不过这次和前次不同:前一次小说是小说,现实也是小说;而这一次现实是现实,小说也是现实。

但我无能为力。我不能左右别人的小说,我甚至也不能左右我自己的小说。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对小说从一而终。

要说,齐鲁其实也不丑。眉是眉,眼是眼,身段是身段,即使细细地看,你也说不出她的破绽来——可也说不出她的好。她整个人,就如一篇四平八稳的文章。文章的语句是通顺的,没有错字,也没有语法错误,甚至标点,也都是对的。然而这全没用,依然是篇平庸的文章,人看过了,和没看过,结果是差不多的。尤其在汤梨这样华美文章的参照之下。汤梨那天是盛妆而去——所谓盛妆,是指态度而言,和珠光宝气无关,和姹紫嫣红无关。汤梨意义上的盛妆,完全是陶渊明、王维的路数。表面看来,极其朴素,极其天真,其实呢,却是质而实绮,癯而实腴。她的脸其实是精心收拾过了的,但看上去,是没收拾的样子;衣裳也是暗色的,似乎是有意要衬托齐鲁的。可不是要衬托齐鲁么?去相亲的是人家齐鲁,她只是介绍人,是配角。配角就应该是配角的样子。你看戏台上,正旦有正旦的装束,花旦有花旦的装束,明明是红娘,却偏要打扮成莺莺的样子。这显然喧宾夺主了,也露了痕迹,不仅让莺莺不高兴,也会让张生多想。所以,那天她是一身青衣。而齐鲁则鲜艳得多。研究明清文学的齐鲁,尤其偏爱《红楼梦》,对《红楼梦》里的饮食及服装文化极其迷恋。她经常在家试验各种红楼美食,什么宝玉挨打之后要吃的小荷叶小莲蓬儿汤,什么晴雯爱吃的豆腐皮儿包子和蒿子秆儿,甚至薛姨娘送给宝玉的酸笋鸡皮汤和碧梗粥,她都能做出来——自然是自己的版本,所以口味倒不能多计较的。但因为它们的文化底蕴,终归和一般的家常菜身份不一样。齐鲁是博士出身,习惯以做学问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生活。她最讲究用典,讲究考据。饮食如此,穿衣亦如此。她那天穿的是《红楼梦》第四十九回薛宝琴那一身。红色的风衣,样子有几分像斗篷的,白色的狐狸毛围领。狐狸毛当然不是凫毛。可这有什么关系呢?狐狸毛也罢,凫毛也罢,反正她要的是神似而不是形似——只可惜那天没下雪,薛宝琴穿着凫靥裘出场的背景,本是一片冰天雪地的。然而那天却是明艳艳的阳光。这略微有些美中不足。她更欣赏的,是那种强烈的对比美。然而以明艳对明艳,这在美学上,也讲得通。何况还有汤梨的青衣在边上,也算差强人意了。

(节选自《汤梨的革命》,题目为编者所加)

书上的鸭掌味

苏不渔主张“无为”。这“无为”思想落实到他的家庭上,就是苏家集体呈现出一种十分自由散漫的气质。不论苏师母,还是苏不渔的女儿苏小渔,还是他们家的小狗苏苏,甚至他们家的家具器皿,都完全没有组织纪律的概念,个个随心所欲地呆在自己想呆的地方。沙发上有书,也有衣服或零食,地板上有报纸,也有苏不渔的脏袜子或喝了一半的啤酒罐。苏小渔和苏苏,或躺或半躺于家里的任何一个地方。每个第一次到苏不渔家的人,都会被这种零乱风格吓一跳,即使保姆——苏家的保姆,从前是马理智家的保姆,因为听马理智吹嘘说她的鸭掌烧得特别好,苏不渔嘴谗了——苏不渔平生最爱啃鸭掌,他说,人生最幸福之事,莫过于一边读闲书,一边就着酒啃鸭掌。朱小黛觉得匪夷所思,拿了鸭掌的手还怎么去翻书呢?苏渔樵歪了头,沉吟几秒钟,说:“我应该修正一下:苏不渔人生最幸福的事是一边读闲书,一边啃鸭掌,一边还有朱小黛帮着翻书。”朱小黛笑岔了气。朱小黛当然不会替苏不渔翻书。所以,苏不渔家的书,都有很可疑的油渍。研究生们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常常要向苏教授借书,鼻子灵敏的,还能嗅出鸭掌的气味。他们甚至能根据油渍的新鲜程度以及气味的轻重,大致判断出苏教授是什么时候吃的鸭掌。女生们因为这个,几乎不太敢借苏不渔的书,但也有不得不借的时候——因为苏不渔的藏书太厉害了,经常是图书馆或资料室都找不到的书,但他那儿有。没办法,女生们只好问苏教授借了,借了也不看,怕那鸭掌味,玷污了她们冰清玉洁的气息。所以,她们情愿花点钱,到校门口去复印。这事后来传到了苏不渔那儿,苏不渔很受伤害,一生气,他的书就只借男生不借女生了。這当然也白搭,因为女生们会曲线救国,而那些没出息的师兄师弟,哪个不愿意为师姐师妹效犬马之劳?爱国爱家爱师妹嘛。这猫腻,苏不渔其实也知道。不过即使知道了他也假装不知道,因为从内心上来说,他还是很愿意借书给女弟子的,之所以拒借,是因为自己受了伤害,也怪她们太矫情了:一点油渍,就去复印,这是糟蹋钱,更是糟蹋书。不过,苏不渔懒得和她们计较了,反正他不借的姿态也已经有了。一比一,扯平了。

(节选自《子在川上》,题目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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