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 琪
前不久,欧洲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第2012/160/EU号决议。这项决议涉及德国限制若干类用于玩具内的化学物,并回应德国于2011年1月20日提出的要求。要求包括保留该国对玩具及玩具材料释出的铅、砷、汞、钡及锑等5种元素,以及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的限制。
据了解,以往的玩具安全指令(第88/378/EC号指令)已就上述5种元素订立限制,但未有为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订立特别条款。根据第2009/48/EC有关于玩具安全的新指令,考虑到近期的科学证据后,上述5种元素均会按照一套现代化的法律框架规管。新指令将于2013年7月20日生效,但较德国实施的限制稍为宽松。


欧盟成员国如德国等,都有责任把欧盟的法例转化为本国法律。不过,若德国计划实施更严格的限制,必须知会欧洲委员会并取得批准。欧委会有责任调查德国提出的要求,以判断这些贸易障碍是否有足够依据支持(例如可提高对儿童健康的保护水平)。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号指令)载有3种不同的迁移限值,适用于铅、砷、汞、钡及锑,视乎玩具物料的种类而定。3种物料分别为:干、脆、粉末状或柔韧玩具物料;液体或黏性玩具物料;可刮去的玩具物料。自2013年7月20日起,这3种物料所含的有关元素不得超过以下限值:
1 3.5、3.4及160毫克/千克(铅);
3.8 、0.9及47毫克/千克(砷);
7.5 、1.9及94毫克/千克(汞);
4500、1125及5 6 0 0 0毫克/千克(钡);
45、11.3及560毫克/千克(锑)。
值得注意的是,新玩具安全指令所订立的是迁移限值,但德国希望继续使用的标准则以生物利用率为准。根据德国法例,这些元素的限值按之前的玩具安全指令(第88/378/EEC号指令)订立,其中铅的最高每天生物利用率为0.7微克,砷为0.1微克,汞为0.5微克,钡为25微克,锑为0.2微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