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美, 刘 武, 林良池(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 辽宁 沈阳 110819)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慈善传统,尤其是5·12汶川地震后,广大民众更是迸发出极大的慈善热情。与此同时,学者们也加大了对个体慈善捐赠问题的研究,有些学者更是把研究视角转向“收入”对慈善捐赠的影响。一方面,有的学者肯定收入因素的影响,如罗公利等认为捐赠者收入越高,边际捐赠倾向就越高,而捐赠可能性越大,则捐赠额度越大,月均收入与年均捐赠量正相关[1];刘武等发现,随着收入增加,不同收入群体主动做慈善次数的均值也呈增加趋势[2];蔡佳利也发现,营业净收入所得占总所得比例、利息收入所得占总所得比例、投资收入所得占总所得比例与慈善捐款均呈显著正相关,薪资收入所得占总所得比例和退休金收入所得占总所得比例与捐赠的相关性则不显著[3]。另一方面,有的学者则否认收入因素的影响,如倪浩轩就认为我国台湾各县市的平均家庭慈善捐赠金额不会被分配所得影响[4]。除了上述研究,部分国外学者的研究也涉及到了收入因素问题:Anderoni发现,除最富有阶层外,其他阶层的利他主义系数随 收入增加而下降[5];David M. Van Slyke & Arthur C. Brooks也发现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教育程度、收入、财富等均影响个人捐赠[6]。
综上所述,这些学者探讨了收入对慈善捐赠的影响,但未说明这种影响的大小,也未分析不同收入对捐赠影响的差异,更未提及支出对个人慈善捐赠的影响。为了厘清上述问题,笔者将搜集经验数据,运用回归模型分析家庭收入和支出对慈善捐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