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向科,张继雄
(1重庆豪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 400030 2重庆沙坪坝区西部新城管委会 重庆 401332)
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和敏感度有所提高,矛盾也日渐明显。目前困扰城市居民最直接的环境问题应当属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垃圾填埋场等场所散发出的恶臭气体,影响了场所周围人们的生活。据《重庆晚报》2011年8月的报道,唐家桥污水处理厂在饱受多年投诉和搬迁风波之后,终于采取措施,实施“加盖除臭”升级改造工程。这次的改造工程运用的是最新的生物滤池技术,将在2012年年底改造完成。
根据国家发展的需求,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恶臭污染物质排放标准》(GB14554-93)。该标准中明确定义了恶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恶臭物质种类复杂,凭人的嗅觉即能感觉到的恶臭物质有4000多种,大致可分成5类:
(1)含硫化合物,如H2S、SO2、硫醇等;
(2)含氮化合物,如氨气、胺类、吲哚等;
(3)卤素及衍生物,如氯气、卤代烃等;
(4)烃类及芳香烃;
(5)含氧有机物,如醇、酚、醛、酮等[1]。
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例,污水在格栅、调节池及各类反应池等均由于水流紊动及厌氧微生物的作用下,产生出H2S、NH3、甲硫醇、VOCs等各种恶臭污染物[2]。低浓度臭气会对人造成厌食、呼吸憋气、恶心、呕吐等情况,甚至造成心理问题。并且这些异味气体可经呼吸道、眼、皮肤等不同途径进入人体,使人头昏,难受,长期置身其中,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损害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