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伟, 李 延 喜, 徐 信 忠
(1.大连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部,辽宁 大连 116024;2.大连商品交易所,辽宁 大连 116023;3.中山大学 岭南(大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许多商品期货合约蕴含交割选择权,包括品质选择权、地点选择权和时间选择权,从而增加交割环节的不确定性和多头接货的风险.因此多头倾向于压价来弥补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对交割选择权价值的研究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相比之下,卖方交割选择权研究文献较多,而买方交割选择权对期货定价的影响还处于探索阶段.Gay等[1]认为空头在交割品质、地点和时间方面的选择权会压低期货价格.Livingston[2]认为当存在无限种可供交割的替代品,且每种替代品都能无成本地在远期市场交易时,期货多头可使用动态套保策略,持续调整套保头寸,完全对冲交割选择权带来的额外交割风险,这种情况下的交割选择权不会对期货价格造成影响.Barnhill[3]反对Livingston的结论,认为如果交割选择权没有价值,那么含有交割选择权的期货合约将无法形成均衡价格.除对交割选择权是否存在价值的争论外,在计算交割选择权价值大小方面,已有的研究也存在明显差异.Gay等[4]以美国国债期货为研究对象,认为交割品质选择权使期货价格下降2.2%~7.0%,如果仅存在时间选择权,交割月第一个交割日进行交割是空头的最优选择.当品质和时间选择权混合时,最优交割时间会受持有成本、最便宜交割品现货价格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