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舒仁,谭 艳
(1.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金融研究处,浙江 杭州 310001;2.北京信诺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100071)
如今,气候变暖已成为全球重要的环境问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研究发现,在1906年-2005年的100年时间里,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2005年全球大气二氧化碳浓度达到了379ppm;过去50年观测到的大部分全球平均温度的升高,很可能(90%的可能性)是由人类活动产生的。[1]对于气候变化的影响而言,《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2006)认为气候变化的经济代价堪比一次世界大战的经济损失;应对这次危机,目前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负担上是比较合理的,行动越及时,成本越少;如果现在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将可以避免未来每年 GDP 5%-20%的损失。[2]我国既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是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有外部压力的驱使,更有突破内部发展瓶颈的要求。本文在分析气候危机的人为因素及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利益博弈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外政策。
气候变化的具体成因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其中,自然因素包括太阳辐射的变化、火山爆发、气候系统的内部变化等因素;人为因素包括人类燃烧化石能源、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毁林等。工业革命以后,随着机器的大规模使用,化石能源的消费也越来越大,人为因素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人为因素可以归结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主要包括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