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敬畏倾听刺耳批评

2012-10-14 09:06:28曹林
民生周刊 2012年10期

带着敬畏倾听刺耳批评

曹 林媒体评论员

去年11月20日,网友“安东一怪”在江苏淮安的“淮水安澜论坛”上,发表了一则名为《涟水交巡警大队——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的网帖,批评警察不作为。几天后,该网友被涟水县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随后该网友因不服公安部门的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相比以往类似的“因言获罪”案,这个事件的一大特点是,网友直接与警方发生冲突。其他案例中,发生冲突的一般都是民众与政府官员,然后官员动用警力对冒犯者进行惩罚,甚至动用法院课以诽谤之名。而这一次,网友直接冒犯了警方,警方直接抓人,让人见识到了警察的“不可侵犯”。

网民对不作为的公安部门发了几句牢骚,就大发雷霆将人家拘留起来,暴露了两大问题。其一,这显然是非常恶劣的报复性执法,老百姓骂警察不作为,即使涉嫌侮辱,被骂的警察也不能就把人家拘留起来,而应该回避,由中立的第三方去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而其中第三款情形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正如网友所言,执法的涟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与被骂的涟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是同一部门的下属单位,理应回避却并未回避,难脱报复性执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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