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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因自家种植的大棚油桃需要喷洒农药,52岁的果农许长收便来到本村的冠县某农资公司前社庄经销店。看到包装盒上注明“本产品使用范围是包括桃在内的18种农作物,与赤霉素920农药具有同样药效”,并且店主信誓旦旦地保证“这种农药保花、保果,效果极好”,许长收便购买了“满园果”牌农药喷施液。不料用过“满园果”后,许长收发现自家种植的大棚油桃像得了癌症一样出现了发黄、发黑现象,继而大量花果脱落,几近绝收。
与许长收遭遇一样的,还有斜店乡前社庄村的13户果农,经冠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全部损失达163915元。无一例外,他们都使用了这种名为“满园果”的农药,而其他使用赤霉素920农药的果农,油桃产量正常。于是许长收等14户果农一纸诉状将“满园果”农药的生产商山东甲化工公司和经销商冠县农资公司告上法庭。
2008年10月15日,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期间,法院委托质检部门对许长收等人提供的农药样品进行检测,发现其主要成分含量没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属不合格产品,并且“满园果”农药喷施液为无农药登记证号产品。但是在法庭上,甲化工公司表示虽然产品质量有问题,但是并不能证明油桃的损失就是由于使用该农药而造成的,因此不愿意对农民的损失承担责任。不过看到农民确实不容易,该公司表示愿意自愿付给14名原告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