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加情
近年来,利用各种媒体发布虚假的医疗、药品广告,再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时有发生,如果这类现象一旦形成规模,就会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不法分子们往往打着某研究院、某医学院科研中心等旗号,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对假药进行宣传,并通过所谓咨询电话获取患者信息,再以邮政快递、快递公司邮寄假药并代收货款,形成了假药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利益链条。
这类隐蔽性较强的犯罪手段给政府监管部门打击制售假药工作带来的新课题和挑战。日前,笔者结合多年药监执法经验,对制售假劣药品的新作案特点及规律展开调查。
违法网站屡禁屡现,是目前打击违法制售药品案件中的呈现的特点之一。对于药品广告,《药品管理法》中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而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的虚假医疗、药品广告宣传未经药监部门批准,且公然假冒和杜撰首都知名医疗机构甚至红十字会等名义,以公众为对象在网站上进行虚假宣传。其内容也大量充斥着“一疗程包治、无效退款”等明显带有欺骗性色彩的功效断言或者保证内容,并假借专家、学者、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广告通篇充斥着误导诱惑消费者的不实内容。

▲药监工作人员依法对检查出的假药进行查封扣押/李艳霞 摄
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以来,北京市药监局与北京市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