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承文,马 波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论法治及其示范性效应
吕承文,马 波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法治的现实价值追求在于如何突破现实困境——斩断任何的与人治之间的瓜葛。现实中法治的困境在于法律制度运作不畅、权法关系失调及政民互动失序,其根本原因在于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分水岭——评判标准的界定有失偏颇。只有确保法治中的评判标准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理性,才能摒除“人”的因素、发扬“法”的因素。要实现这样的价值目标,法治应当产生其内在的示范性效应供给。
法治;价值追求;示范性效应;供给
学界研究法治主要涉及两大学科,一为宏观研究各国的政治哲学,另一为微观观察现象的法理学。然而在这宏观与微观之间,也即作为价值目标追求的理念和作为运作方式手段的应用之间如何更好地衔接起来,学界似乎尚无定论。或许,从中观角度将理念与运作联系起来,对于我国当前政治建设现实更具有重大的价值意义。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基本涵盖了法治、民主、责任三大要素。这里,我们着重探讨法治的现实价值追求,旨在为我国政治建设(如服务型政府)铺垫基础,以求发挥其事半功倍之效。
多年来,我们热衷于人治法治之争,最终却无补于现实。当我们高倡法治时,仍不自觉地陷入“人治主义”的泥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