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林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湖南娄底417000)
产业耦合是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产物,互相之间耦合可以使得产业实现叠加效应,保持双赢的局面[1]。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实现社会生态转型的主导产业之一。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具有天然的耦合基础与社会需求,因此分析其相互之间关系与耦合机理,对于进一步促进两大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大得作用。
马勇、周宵在其书中将旅游产业定义为与旅游产业有着密切相关,并且还要向其提供相关的文化、信息、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等物质或者非物质服务与支持的行业和部门[2]。而文化产业的定义就比较乱,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国内较为权威的定义就是国家统计在2004年所颁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一文中所下的定义: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3]。从这个层面我们可以看出,文化产业的范畴较广,这其中还包含旅游产业,这与于光远教授所说的“旅游产业是一种文化特性特别强的经济行业,与此同时,其也是一种经济性非常强的文化事业”的观点非常吻合。

图1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机制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共荣发展(具体互动原理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