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蕊 王兴利 王 一
眼球内异物伤是常见的眼外伤之一。眼球内异物伤占眼球穿通伤24.7%[1]。而眼内炎是眼球内异物伤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眼内炎致盲率高,预后差。在球内异物伴发眼内炎的患者中,又以金属异物最常见,有报道显示约占63.89%[2]。金属异物密度大可严重破坏眼球结构,其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进入球内,进一步引起眼内炎[3-4]。目前眼内炎的治疗以美国眼内炎玻璃体切除研究组规定的标准为准[5]。但玻璃体腔内金属异物并发的眼内炎,由于患者的年龄、角膜、晶状体受损程度均与白内障术后眼内炎的情况有较大的差别,所以尽快行玻璃体切割术并取出眼球内异物是眼球内金属异物并发眼内炎的首选治疗方法[6]。通过玻璃体切割术不仅可以取出异物、清除感染灶,并可以直接观察和评估视网膜和眼内组织情况,用适当的方法修复损伤,减少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挽救患者的视功能。
玻璃体切割术中玻璃体替代物的选择目前尚无统一标准,平衡盐溶液(BSS)、惰性气体或硅油各有优缺点。BSS是对眼内组织刺激性最小、组织相容性最好的玻璃体腔填充物,缺点是对视网膜的支持作用较弱。惰性气体的填充可以促进视网膜的恢复和防止视网膜下液体渗出,缺点是作用时间较短。玻璃体腔填充硅油可较长时间地维持视网膜解剖复位,抑制残余病原菌在眼内的生长[7],缺点是其需二次手术取出,这增加了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8]。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回顾性研究玻璃体腔金属异物伤并发眼内炎的患者,分析术前和术中患者球内损伤和填充物的选择情况,观察和评价各填充物术后疗效,总结玻璃体腔填充物的选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