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要求在2009年—2011年两年内抓好5项重点改革,其中包括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行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内容,发生变异是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现象,对变异的管理是保证临床路径实施效果和促进临床路径不断完善的重要环节。很多文献报道了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但对变异的研究相对较少,这方面的研究是一个薄弱的部分,包括变异的内涵和界定、如何进行变异资料的收集、分析等,仅存在少量的文献报道,且不同的文献描述不同。
部分学者将个别病人偏离标准临床路径的情况或在沿着标准临床路径接受医疗护理的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称为变异。也有学者将变异定义为病人的结果或者医务人员的行为与临床路径的规范不符[1,2]。而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通知中的定义是指病人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虽然学者对变异的定义进行了探索,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对变异的界定和识别还是存在较大难度的[3]。由于在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每一步没有完成都可以成为变异的来源,如引流管拔除延迟、病人下床活动时间延迟等。因此,很多医院发现纸质变异资料的收集、分析难度很大,并且其中很多变异对评价医疗结局、病人满意度及资源有效使用是不重要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