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钟鸣,尹文强,胡式良,于倩倩,黄冬梅,王 飞,马 欣,魏 艳(潍坊医学院管理学院,山东潍坊261053)
山东省基本药物配送情况的综合评价Δ
陈钟鸣*,尹文强#,胡式良,于倩倩,黄冬梅,王 飞,马 欣,魏 艳(潍坊医学院管理学院,山东潍坊261053)
目的:评价山东省基本药物配送情况,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方法:运用秩和比和重要性推导模型的方法,并结合重要象限分析模型进行研究。结果:通过综合评价,山东省的17个地(市)的基本药物配送情况评价结果可以分为3档,得分高的有2个,得分低的有4个。17地(市)中O、J、Q、A地区配送效果较差;结合卫生服务利用情况,G、O、Q地区基本药物的配送情况应优先受到重视。结论:政府应完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管理,积极鼓励第三方物流进入,保障基本药物配送的及时到位。
基本药物;配送;综合评价;山东
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等九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国正式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是为了加强政府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科学管理,合理优化配置药品资源,提高药品的可负担性与可获得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1]。其中,可负担性主要是指患者是否有能力支付,而可获得性主要是指基本药物能否供应到位[2]。因此,基本药物配送到货的及时性成为影响基本药物可获得性的重要因素,也成为影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