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荀子》感学初步比较
——儒学之美学的可能性探讨

2012-12-09 02:32:09谢遐龄复旦大学上海200433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谢遐龄[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

《孟子》《荀子》感学初步比较
——儒学之美学的可能性探讨

谢遐龄
[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

儒学;善;感学(美学);感性判断力;智的直觉

本文鉴于汉语“美”字与西文beauty、Schöne不相当,遂着眼于把美学按古希腊文原义与此词首铸者鲍姆伽登的意思理解为感学。论及儒学之感学,就要分为美学、善学两个方面。《孟子》:“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荀子》的相当学说为:“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同样主张美、善同根:感性判断力;荀说更细致、完整。分析《荀子·性恶篇》对孟子性本善的批判,其失误在于“性”这一概念所指相异,孟子指四端,荀子指好利、疾恶、耳目之欲、声色之好。牟宗三智的直觉说对儒学之感学是一重要挑战。智的直觉之意义是良知返照。如果牟说成立,则儒学之美学依据感性直觉,儒学之善学依据智性直觉,那么,儒学之感学须歧出为二。儒学之美学论美,还须论境界、气、神、骨等,与智的直觉说不相容。

Aesthetics有两个意义:一曰关于美的学问,二曰关于感的学问。理解儒学,要点在感学。儒学之感学,一是关于美的学问,一是关于善的学问。换句话说,论及儒学的Aesthetics,不可避免地关涉到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美的学问,一是关于善的学问。故此,本文把Aesthetics译成感学,并释感学意义为统括美学、善学两个方面的学问。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说文解字·四篇上》释“美”字曰:“甘也……美与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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