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静,兀 伟,马聪丽
(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陕西西安710054)
21世纪以来,数字城市已成为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并成为推动整个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手段。数字城市基于信息共享的理念,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对物质城市进行数字化重建,并据此来整体研究、解决城市问题。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1]的主要内容是一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一平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2])。数字城市建设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作为统一的定位基础,集成城市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环境等各种专题信息。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则是城市综合信息集成的载体,是数字城市赖以实现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目前,全国已有260多个城市开展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并在规划、国土、环保、公安、工商、卫生、旅游等几十个部门得到深入应用,为政府及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方面的工作已开展多年,相关技术方法比较成熟,有关作业流程、质量要求、产品形式等要求也已形成标准。但是,作为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主体及核心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时间并不长,相关技术方法还没有完全定型,缺乏详细的技术标准。因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制定了《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等一系列标准,具体的数字城市方面的标准分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