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虚证论治的探究

2012-12-19 10:20:24朱红云蒋淼叶良红卢化柱
中药与临床 2012年5期

朱红云,蒋淼,叶良红,卢化柱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及追求大有提高,且随着人口老龄化,对补益药的需求更大,加强对补益药的研究显得极其重要。《本草纲目》[1]是明代医药家李时珍用毕身精力所著,载药1892种,附方11000余首。本文对《本草纲目》中具补益作用的药进行统计分析,整理补益药的应用思路及发展趋势,为补益药的开发研究及临床治疗虚证提供参考。

1 《本草纲目》中“补益”药的统计分析

因古代本草对药物的功能和主治没有明确的划分,两者常混言杂书在一起,再者历代没有明确的客观指标来界定补益药,故本文主要统计所载功效中明确标有“补……”、“益……”或主治标“……虚证,主、治……虚”字样的药。统计结果为共516种:水部1种,火部1种,土部2种,石部40种,草部161种,谷部46种,菜部47种,果部40种,木部48种,虫部17种,鳞部31种,介部11种,禽部33种,兽部33种,人部5种。《本草纲目》所载“补益”药占全书药物总量的27.27%,约为三分之一,可见古人对“补益”的重视。

本文虽以《本草纲目》为据,对书中具补益作用的药进行统计,但实际上具补益相关功效的药分布较广,曾记载于多部本草古籍之中。其统计结果见表1。

表1 “补益”类药的本草来源记载表

注:当一种药下有多个统计对象如多个相关补益功效或用药部位时,以最早者为统计项。

以《临床中药学》[2]对药物的功效分类为参照依据(每一章即是一类药物),对《本草纲目》所载具补益作用的药与《临床中药学》各章中的药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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