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应补漏
正在执勤的管道工遭遇地陷意外丧生,市民驾驶的汽车突然跌入路面的深坑,节日演出的舞台毫无征兆地沉入地下……灾难片《地陷危机》中的惊险情节,曾给不少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然而,绝大多数观众可能都不会想到,电影中展现的那些安全隐患,如今也会真实地出现在我们的城市里。
最近一段时间,让人深感后怕的马路“吃人”事件频现报端:在哈尔滨,八天内接连发生七起路面塌陷事故,留给这座城市两车坠坑,两死两伤的悲剧;在大连,年轻学生不慎跌落热力井塌陷区,全身皮肤65%严重烫伤,至今尚未脱险;在北京,一名3岁幼童玩耍时掉入百米深井最终回天乏术;在石家庄,两位市民走路时竟被漏电的景观灯活活电死……
许多类似的安全事故,只需要换个时间,换个地点,就完全有可能出现在最新的报道中。这些安全事故固然概率极小,但问题是谁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足够幸运。可能今天我们还在为别人的不幸遭遇大发感慨,明天自己就变成了被人感慨的当事人。如果连在自己熟悉的城市里走路都充满未知风险,我们对城市的安全感将安放在何处?
每当有安全事故发生,有关单位习惯于将它们定性为天灾或意外,但历史经验表明,城市里出现的绝大多数天灾或意外,其实很可能都带有人为因素。当城市为解决拥堵而掀起“地铁大跃进”热潮时,当城市疯狂抽取地下水制造一个个“漏斗区”时,当各种管道因欠缺合理设计频频滴漏时,当众多道路变成隔三差五被剖开的“拉链路”时,安全隐患就已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