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斌斌
好的治理——善治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并能够进一步巩固和促进信任关系的发展。这其中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占据核心位置。而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公信力的损耗已经成为困扰政府发展的紧迫问题。甚至有学者认为,在目前态势下,放任政府信任危机的发展,很有可能导致政治危机的出现[1]。
事实上,中国政体的核心支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已经具备优化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力,进而提升政府信任度的制度优势。作为代议机关的人大,其制度化角色的具体落实既关系中国政府治理结构的完善,更关系政府信任的提升。
公民和政治间达成良好的信任是善治的基础,也是善治的目标和结果。善治要求政府、公民社会和企业在具体的政治过程中相互沟通,达成公平、公正、高效、可持续性的合作。这种合作是建立在参与各方互相信任基础之上,并要求参与各方能够不断深化和发展这种信任,最终建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伙伴关系。因此,在善治的视角下,政府与公民的信任关系是建立在公众对政府的合理期待以及政府回应基础上的一种互动、合作的关系[2]。
善治维度下,政府信任的构建需要依托政府和公民双方的共同成长。首先,善治维度下,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不是盲目、无条件、无保留的信任,而是理性、有条件、有保留的信任。这种信任含有公民对政府的情感依托,但更多的是建立在公民的理性判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