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模式类型化分析及启示

2012-12-21 12:55:00宋慧宇
行政与法 2012年2期

□ 宋慧宇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3)

政府监管模式类型化分析及启示

□ 宋慧宇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3)

在自由市场基础上,政府有限监管的经济模式已成为当今市场经济国家的共同选择趋势,各国政府在依据本国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府监管模式。监管模式的选择必须与本国国情和实际相符合,对不同国家政府监管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在不同情况下选择更有效的政府监管模式。

政府监管模式;市场主导;社会市场经济;政府主导

现代政府监管制度自19世纪末起源于美国至今已蔓延至世界各个角落。尽管可以将政府监管权力产生的正当性最终归因于应对市场经济失灵,维护公平的社会经济秩序,但是,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尽相同,各国政府在依据本国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府监管模式。总体来讲,当代市场经济国家所实行的都是在政府监管下的市场经济制度。

一、美英市场主导型监管模式

美国和英国都是具有自由主义传统的国家,崇尚市场自由竞争和机会平等,不主张政府过多干预经济,因此,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范围小而有力。

(一)市场主导型监管模式的主要特征

首先,美英监管制度以市场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作为监管前提,监管的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竞争、自由和平等,他们都不将政府看作是全知全能和大公无私的,而是认识到政府机构有低效、错误、自私和腐败的可能,故政府监管权力十分有限且受到强有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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