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义学
长期以来,县委书记一直是腐败重灾区,几乎成了不治之症。观察湖北省监利县四任县委书记“连环”落马,让我们再次对县委书记腐败产生了忧虑。
监利的四位县委书记“连环马”式的翻落,和所有县委书记腐败并无不同之处,无外乎是利用工程项目、干部人事调整、土地审批等敛财。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是最致命的因素。正是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使得李吉高、余日福、杨道洲、杜在新等在任时大权独揽,肆无忌惮地大肆敛财,这也是所有腐败的症结。
对县委书记并非缺少制度约束,党内民主集中制度、《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领导干部申报财产制度》等都是一道道反腐、防腐屏障。然而,一系列严肃的制度对县委书记却频频失效,除了制度执行不力,还必须看到,对已暴露出的问题未亡羊补牢。
县委书记在县级集体班子里有着举足轻重的话语权,而权力、声望往往会变成腐败的资本。李吉高、余日福、杨道洲、杜在新等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大搞“一言堂”。
而对于“一言堂”,我们常常把问题归咎于县委书记的霸道贪权,很少正视“一言堂”形成的条件和土壤。正是一些“常委”们的“沉默”、不敢发表不同意见,形成了这些“一霸手”腐败行为愈演愈烈的“黑色土壤”。纵容了贪官、助长了邪气,从而使党内监督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县委书记倒下了,县委“一言堂”很少被追责,更难听到追责县委班子决策群体,这种现象值得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