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
让司法塑造民族理性
■张千帆
自1999年司法改革正式启动以来,改革路径之争一直持续不断。尤其是在2009年司法改革进入“第三季”前后,学者关于司法职业化与大众化之争甚为激烈。我认为这场争论的焦点基本上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司法职业化虽然是改革前十年的共识,却一直停留于空喊口号。法官群体的专业素质随着法律教育的普及和统一司法考试的施行而有所提升,但是法院的内部管理环境及其在整个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却没有丝毫改变,法官的独立性甚至可能因为采用系统的评价机制和等级制度而有所削弱。专业素质的提高固然是司法职业化的前提条件,但是仅此非但不足以保证司法抵制权力干预或腐败诱惑,甚至可能使司法不公变得更加隐秘;推理缜密的表面有助于掩盖判决书中隐藏的污点,引经据典的“论证”可被用来润色本来赤裸裸的强权逻辑。既然司法职业化有始无终、浅尝辄止,职业化改革的问题和利弊均无从谈起,司法大众化论者的指控只能是把非职业化司法环境下产生的种种腐败统统归咎于从未发生的“职业化”而已。
在司法大众化不仅走不下去,而且实际上不可能有结果(“大调解”就是“大众化”吗?)的情况下,我认为还是应该给司法职业化改革一次真正的机会。除了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改革是整个体制改革相对“脱敏”的一个突破口之外,司法还承载着更为基本的社会功能——塑造整个民族的理性思辨能力,为和平渐进的体制改良奠定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