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红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风险社会理论视域下的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 周红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对现代性的反思和自省视角,加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是对全球性社会风险以及转型期中国内生性社会风险的积极应对。据此,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层意蕴应包括:化解因社会极化结构所产生的社会焦虑,以消除风险社会的社会心理基础;化解现代工具理性带来的信任危机,以消除风险社会的社会伦理基础;化解社会利益分化带来的社会认同弱化,以消除风险社会的现实基础。并提出以下建议: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应以民本导向为核心理念,以平等合作为基本特征,以体制创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风险社会理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
自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发表《风险社会:通向一种新的现代化》以来,以贝克、吉登斯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学家所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构成了现代性反思的又一代表学说。风险社会理论既质疑现代科学理性的无所不能导致其无限扩张,又不赞同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全面解构,认为与工业现代化阶段相区别,风险社会是现代社会的新阶段,是“反思性现代化”阶段。[1](p58)风险社会理论解释了关于现代性的三个敏感问题,即“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制造风险的责任、高科技带来风险的普遍性和抽象科学研究的不充分性”,并以“反思现代性”作为对策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