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发出刑事禁止令时应注意的问题

2012-12-26 09:30:52徐琳琳朱丽萍
法制博览 2012年12期

徐琳琳 朱丽萍

【摘要】刑事禁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创设的针对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做出个性化禁止性规定的一项制度。法院在发出刑事禁止令时,应充分做到禁止令的个性化和可执行性,从发出到执行,做好各机关的分工配合。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刑事禁止令;管制;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11条之规定,刑事禁止令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做出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而言,就是根据犯罪情况,在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的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或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刑事禁止令虽然不是一项独立的刑罚,确是一项依附于刑罚的监管措施,有利于刑罚的个性化实施,有利于社区矫正的发展。从《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刑事禁止令作为一项崭新的制度,在我国开始了探索之路。就目前的执行状态而言,法院在发出刑事禁止令时尚有较多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刑事禁止令的理论概述

(一)刑事禁止令的适用条件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來,刑事禁止令的发出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从《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来看,刑事禁止令无论在内容上还是程序上都不够明确,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如何适用刑事禁止令尚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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