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巨宝 刘毅刚 郝乐良 陈强民 李学刚
(辽宁锦华机电有限公司,辽宁 兴城 125125)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是谈了多年的老话题。当初,应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国家提出国企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三项改革,下发了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目的是使国企的管理者适应、支持企业实现市场化转变,有能力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和发展。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国企市场化提高、人的管理得以改善。但是,三项制度改革的空间还很大,一部分国企改革步伐缓慢,对于三项制度改革停留在认识层面,对改革目的、内容理解不透彻、也未把握好改革的契机和时机。三项制度改革的实质是什么?改革的着力点在哪里?这是国企仍需探讨的问题。
“干部能上能下”相对于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而言。企业干部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企业不注重追求经济目的,干部承担不了经营目标压力。这时的干部和国企一样,都被贴上了终身制的的标签。
在市场经济下国企管理者需要对企业命运负责、对企业在市场中的表现负责,要有能力把握市场运作规律、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培养企业竞争能力、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国企选拔、任用、评价管理者是否合格,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计划经济时期干部有可能是终身制,但在市场经济生态环境中干部的上与下,应该由企业在市场中的表现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