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2013-01-13 08:28杨正敏
农民致富之友·下半月 2013年11期
关键词:经营农村发展

杨正敏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为了加快农业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面对农业的现状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农村 发展 经营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1-0017-01

路桥区地处东南沿海,人多地少。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中,突显出农业基础薄弱、资源要素匮乏、农产品自给不足等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解决当前农业主体规模偏小、经营偏散、实力偏弱的问题,切实增加农村发展活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路桥区农业经营主体现状

1.农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路桥区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农产品区域化生产格局明显,设施农业投入加大,以优质蔬菜瓜果、名优水果、特种水产品等为主的主导优势产业基本确立,但是受资源要素限制明显。据统计,止2012年底,全区有农户10.74万户,其中纯农户2.28万户,农业兼业户2.99万户;农业人口数38.32万人,劳动力数24.24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2.95万人;全区耕地面积16.04万亩,其中承包耕地面积13.95万亩,土地流转面积7.43万亩,流转比例占承包耕地面积的53.26%;2012年路桥区第一产业收入为20.73亿元,其中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收入分别为10.36亿元、0.47亿元、1.80亿元和 8.10亿元,第一产业收入仅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24%,考虑涉及农村50%的农户,因此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仍是路桥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2.经营主体情况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路桥区始终把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创业创新能力、提高主体素质、促进主体联合,形成以专业农民、家庭农场生产为基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服务为骨干,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各类主体10亩以上规模经营耕地面积为4.86万亩,占流转土地面积的65.41%。至目前,全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54家,其中市级以上规模化合作社83家,合作社成员数3956个,带动非成员农户24143户,合作社核心基地面积2.78万亩,联结基地面积6.68万亩,2012年度经营服务收入为5.91亿元,覆盖农业生产各个产业及服务业;有涉农企业150多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涉及种养殖业、农产品流通加工、农机生产和农资服务等行业;有各类专业大户约1350户,新注册成立家庭农场8家,正在筹备的股份合作农场2家,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基本上形成与路桥区现代农业生产格局相适应的经营体系,但路桥区农业主体仍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素质偏低、经营偏散、实力偏弱的问题,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存在各种困难,仍需要大力引导和解决,进一步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二、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土地规模流转渐趋艰难

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上存在的主要困难是集中连片土地少,规模经营土地来源不稳定,流转的价格逐年增高,生产成本逐年提高。分析原因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方面是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增加,设施农业等投入力度加大,经营主体效益提高,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对集中成片流转的需求量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路桥区承包耕地面积在减少,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少数农民宁愿自己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因此土地集中成片流转困难,供应数量相对不足,影响了土地规模经营效益。

2.农业用地制约问题明显

随着农业主体的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不断增加,设施农业用地需求也相应增加,尽管路桥区已批准了近20家的设施农用地,但对上千家的规模经营主体仍是不能满足设施农用地的需求,多数主体存在农机设备堆放等管理用地紧张,加工、仓储用难以落实等问题,需要在联合、规划和提高社会化服务的层面上提出统筹解决方案。

3.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够通畅

农产品营销是农业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主要环节,大多农户因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农产品卖难,因缺乏自主品牌而导致优质农产品低价销售,因客户分散、不稳定而导致农产品价格恶性竞争,这些因素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增加了农业风险,导致了农民增产不增收。

4.金融保险保障能力不强

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在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过程中离不开金融和保险的支持。路桥区经营主体普遍反映资金运转吃力、授信贷款额度低、抵押担保品种少,特别是购买农资、收购产品等临时周转性资金和推进农业标准化、改善服务设施等前期投入资金普遍缺乏,制约了进一步发展。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受自然风险、疫病防控风险、产品价格风险等比较大,而农业保险方面存在着服务企业少、选择余地少、保险理赔困难、赔偿金额偏低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规模经营主体迫切需要降低不可控制的农业生产风险。

5.管理服务有待加强

当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户自给自足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改变这些状况迫切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以降低成本、减轻风险、增加效益。现多数经营主体素质偏低、制度缺失、人才缺乏、产品质量认证成本高、监管难度大、管理费用高以及生产性服务需求难以满足等问题。

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对策和建议

1.以土地流转为载体,以园区建设为抓手,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在坚持《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前提下,以《路桥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总体规划》和《花卉苗木产业基地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为引导,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农户流转的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股份合作)农场、种养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着重做好现代农业综合区和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内的土地规范流转工作,继续推进土地整村集中连片规范流转,解决设施农用地等主要困难,发展特色农产业基地,提高农业投资效益。积极引导区内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和建设,形成农业、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有规模和竞争力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以科技推广为基础,以加强监管为手段,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依托农业部门及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立足转型升级,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抓手,形成适合现代农业综合区以及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发展的生态高效种养模式及农作制度。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为手段,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农业公益服务手段,放活产业经营服务领域,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骨干,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服务。

3.以特色产业为主导,以品牌打造为途径,做强做大农业经营主体

路桥区初步形成了红茄、西兰花、葡萄、枇杷、花卉苗木等一批特色产业和产品,并初具规模,进一步要把特色做成精品、做成品牌。路桥的葡萄、枇杷等水果要做精品提高品牌档次,花卉苗木品牌要跟基地和市场建设相结合,蔬菜、粮食、畜禽产品要进行绿色认证,做好蔬菜等品牌农产品的配送。路桥区的农业要打造特色产业的精品,以精品打造品牌,以品牌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做强做大。

4.以金融服务为补充,以农业保险为保障,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金融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健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现代农业的激励机制,新增贷款要向农村倾斜,解决“三农”领域贷款难。支持经营主体以相关农产品或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可以在路桥区设立农业担保基金,解决“三农”贷款担保难。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在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将专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粮食生产、大宗農产品生产、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设施以及农机具等纳入保险范围,适当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解决农业保险方面的服务不足、选择余地少的问题,减少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通过创新发展金融保险服务体系,促进生产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四化”同步发展,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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