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所谓“年终突击花钱”,是指政府部门在岁末一段较集中的时间内,把预算内的钱集中花出去。年终突击花钱,究其根本原因是预算制度不合理。在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透明预算、提高效率,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被写进了会议公报。新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规定:“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终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新的政策规定为整治年终突击花钱提供了指引。
从财政专业角度,如何正确认识年终突击花钱现象?年终突击花钱究竟是否合理?财政专家学者们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本刊集中摘录几位专家观点,与读者共享。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
现行《预算法》对政府财政征收和支出都缺乏实质性的制衡和约束。现行差额预算制度只硬化了赤字预算,但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弹性较大。由于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目前实践中往往会出现:经济形势较好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放松要求;而经济形势严峻时,税收机关会为完成收入计划而加大征收力度,这会对经济产生顺周期作用,也不符合依法征税的要求。而当收入超计划时,又会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为严肃预算、真正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和以丰补歉调节经济,应实行重支出的预算制度,对政府债务实行债务上限管理,让赤字有调整余地,让政府税收能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