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飞
(宝鸡文理学院体育系,陕西 宝鸡 721013)
从伦理学的角度而言,人道主义是人们关于伦理和道德实践的重要问题,即关于人的地位、权利、能力、价值和尊严等所坚持的一种主张。它是随着人类进入文明时期萌发的,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曾经繁衍出来多种形态,每种形态都有其历史根源,都有其现实的合理性,都是历史的产物。[1]残疾人虽然是人类社会中的不幸者,但是他们也是人类大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享有和正常人一样的平等权利。发展残疾人体育,就是使残疾人尽可能地康复,挖掘其自身的潜能,为其提供一个走向社会、实现自我、享受平等的舞台,使其重返到人类社会的大家庭中,并鼓起生活勇气,更好的认识自我、肯定自我、战胜自我。残疾人体育是人道主义的一种具体实践。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本身体现了残疾人的价值和尊严,是实践人道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不仅是运动技能、运动能力的展现,更是超越缺陷,自强不息的展现,是通过意志、技能、体能的较量,向生命潜能的挑战。它展示了残疾人的创造力和超越自我的勇气。残疾人体育以其不畏艰难、百折不挠、乐观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对人生的深刻理解即人道主义的深邃内涵为世人瞩目。
“人道主义”一词发展至今,它已经成为非常宽泛的概念。它可以是一种伦理学原则,甚至可以是对人类行为的一种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