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支持吉林现代农业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2013-03-13 08:51沙龙云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3年1期
关键词:信贷三农吉林省

沙龙云

农业是根本,现代农业是发展趋势。“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五大一强”(粮食大省、牧业大省、林业大省、北方特产业大省、农产品加工大省、农村经济强省)的目标,在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打牢发展基础,促进农业持续增收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省政府统筹推进“三化”、深入实施“三动”和推进十大产业发展战略计划的实施,为吉林省农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难得的机遇。党的十六大以来,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吉林省农行先后累计投放各类涉农贷款677亿元,其中仅粮食生产贷款就达500多亿元。为支持吉林省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自2007年9月至2012年10月,吉林省农行累计发放农户种养殖业贷款339亿元,支持67万户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党的十八大又提出了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推动农行实现科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支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本文结合吉林省农行实际,进一步推动服务“三农”实现新突破,就如何支持吉林省现代农业建设进行探索和思考。

农行支持吉林现代农业取得的成效

吉林是农业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全省有农作物播种面积869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811万亩,发展现代农业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年来,吉林省农行在省委、省政府和农总行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和支持全省现代农业作为重中之重。全省各级行从政府最关切、农民最需求的生产费用贷款入手,贷款投向努力满足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以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抓手,不断加大对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2007年9月开展服务“三农”工作试点,到2012年10月,吉林省农行累计投放支持全省各类涉农贷款677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39亿元,仅2012年就投放农户贷款58亿元,累计支持67万户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和展业创业。目前,吉林省农行涉农贷款余额已达209亿元,占全部贷款的 36.1%,为提高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稳固、优质高效的粮食生产基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目前,吉林省农行金融服务领域不断延伸,涉农信贷投放明显增长,一是重点支持了粮食生产。围绕粮食产、加、销各环节,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区、土地复垦改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耕作、旱田治理、家庭农场及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大型农机具购置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快速增长。二是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农业产业链条为纽带,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创新产品体系。三是对农机化发展的信贷扶持力度显著增强。四是对农业合作化的金融支持显著提高。五是对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能力逐步提高。

农村支付服务载体日益丰富,农村支付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一是吉林省农村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截止2012年10月末,吉林省农行在全省9个市州农村地区设立物理网点155 个。二是“惠农通”工程不断强化,全省农村累计发行惠农卡393.57万张,覆盖了全省90%以上的农户。三是全省农村非现金支付工具及载体得到较好推广。吉林省农行共设立“惠农通”服务点10284个,其中智能支付终端9155部,POS1060部,其他电子机具69部。服务点共办理查询和交易123.81万笔、金额116.57亿元。其中:办理助农取款业务45.8万笔、金额1.21亿元。服务点覆盖全省5262个行政村,占全省行政村的63.5%。有效解决了农村居民农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自助缴费、小额取现等难题。四是加速了金融服务延伸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实施农村支付结算和“惠农通”工程,全省各级行基本实现了所有网点的电子通汇,客户资金周转速度有效提高,农村地区客户群体扩大,基本实现了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

农行支持吉林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吉林省农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农总行服务“三农”工作部署,着力从整体上构建一套有效的“三农”服务模式,围绕全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中的金融需求,不断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努力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增强服务现代化农业的主动意识,创新意识。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农村地区由于有效担保质押物缺乏,担保方式单一,农民用款季节性强,周期不固定等,贷款可得性普遍较低。所以,全省各级农行要从实际出发,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多种担保方式,从破解抵押瓶颈入手,创新“联保方式”,优化信贷流程,探索风险管理举措,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信贷管理模式,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在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同时,实现农行自身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幅提升。

首先,加快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业务创新,深入研究创业风险投资等金融衍生产品,新型投融资组合与信贷资金相融合的多元化农业投融资模式。开展与同业、保险、担保、证券、期货等多方参与的新型融资组合模式。着力提高各类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普及,借助惠农卡等载体,探索符合农业各产业特点的支付结算模式的创新。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不断扩大对“三农”尤其是现代农业建设相关产业、项目、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落实好县域和农村的资金用于当地发展的政策要求,不断提高农村信用贷款的使用效率,尽快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对不同客户,不同产品的利率定价水平来覆盖农业金融风险。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等主体的协作,积极研究多样化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满足现代农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积极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现代农业有效配置。一是充分发挥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的引导作用,对于通过金融创新,切实有效解决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困难的,农行在贷款上要给予倾斜。要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票据办理再贴现业务也要做好。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农业金融支持机制,要与农发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当地农商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建立健全信贷、保险及担保分工配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在组织体系上,形成农村金融体系合力。比如;要建立“信贷+财税+监管”的正向激励机制,并将这种机制长期化和制度化,要建立农户小额贷款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三是强化对农户贷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监测考核。扎实做好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结合县域支行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三农”贷款,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农事业部改革,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等涉农金融政策需求。同时,加大各级行“三农”贷款的考核力度。四是积极向涉农企业大力宣传推介农行产品和支付工具。近两年来,吉林省农行已在全省代理了新农保、新农合、各种补贴资金、各种代收代付等业务22项,其中在34个县(市、区)代理新农保业务,市场份额占比达到60.7%。下一步,要加强对优质农业企业、优质农户种养殖大户的筛选、储备和建档管理,不断拓宽优质农户和涉农企业的贷款渠道。

农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八项重点工作

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搞集约化是现代农业生产的最佳经营模式,而现代农业的经营模式对资金的需求也是很大的,基于这一点,农行要加快信贷结构调整,以吉林省土地流转新政为契机,把种养殖户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作为贷款主体,不断增加对规模化经营的信贷投放总量。

一是围绕吉林省“新三农”、“大三农”,优先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紧紧抓住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上下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村等组织的社员,支持规模种植、畜牧业、棚膜经济、杂粮杂豆、烟草特产、人参、食用菌、中药材、花卉林果、农副产品加工和粮食收储等10大农业产业链的中高端农户给予支持。

二是加强对吉林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不断丰富农田水利贷款有效抵押担保方式,积极探索以项目未来经营收益权,土地使用权、大型水利设备等作为抵(押)质物,并结合企业保证、政府担保、农民联保等多种抵押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变现难问题。土地抵押必须要求流转,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要重点开展对粮食主产区大型水利枢纽、水库灌溉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等的支持。通过大型水利设施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提供融资服务;农行县域支行要以抓“小项目和个体农户”为主,加大“五小水利”工程和农户田间水利加固与改造的信贷投入。有条件的县域支行可创新开办农田水利设施“按揭”贷款业务,形成多层次的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格局。

三是加强对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目前,农业科技创新已经贯穿于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繁育、精耕细作、生产加工、物资装备以及流通等各个环节,并且不断转化成新的生产力,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注入。要看到农业科技创新所蕴藏的巨大潜力,为农业科技开发和创新提供全面的贷款支持,省农行要尽快制定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为质押物发放贷款,综合运用“信贷+担保”、“信贷+财政补贴+保险”等多种融资工具相配合的融资模式,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增信融资,努力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满足设施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农业科技改造等方面的贷款需求。

四是加大对吉林省“大农机”发展的支持。扶持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基于仓单、存货、动产、商标权、专利权、依法可转让股权等权益质押贷款业务,有效满足农机制造,经销企业贷款需求。通过财政直补、农机补贴等形式,为农机专业化合作社发放农机购置贷款;研究利用合作社的大型农机具做抵押的信贷产品,满足合作社开展代耕、代收、机械维修等方面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结合农机购置财补政策,加强信贷资金与财政补贴的协调配合,通过发放农机小额贷款、农机抵押贷款、以及农户财产抵押、合作社及龙头企业担保等多种方式,促进中小型农机具的推广普及,不断改进农户购机的贷款服务。

五是在创新推广直补担保贷款的同时,加大对农业合作化经营的支持。当前,吉林省农业合作化的模式非常丰富,包括农企合作,院校与产粮大县合作、农户与科研部门合作等,这些都对农行工作提供了新的多元化需求,要尽快由传统的支持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的服务模式,转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以农民专业合作化为代表的合作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发展。在土地,林地等资源流转规范的地区,积极探索和开办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和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贷款,人参和林果等干货制品抵押贷款等信贷品种;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保险+担保”等信贷支持模式,深入发掘合作社参与订单农业发展中的金融创新业务,积极研究“订单+期货”模式下的金融支持措施。

六是加大对吉林省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县域农业中小企业一头牵着市场,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吉林省农行要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存贷款,国内和国际结算、融资、上市、“走出去”等环节,综合运用各类产品创新组合策略,加大对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物流、资金流以及生产周期特点,探索基于企业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订单和存货质押、中小企业联保、龙头企业担保等金融创新产品组合。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利用短期融资提供咨询、承销等综合服务,积极引导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运用区域集优(中),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贷款渠道。

七是要明确信贷投入重点,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吉林省建立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的信贷投入,为现代农业从整体上构筑起稳固而有力的支撑保障体系。

八是创新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扩大吉林省农村消费信贷覆盖面。县域支行要抓住现在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从满足农民消费需求的根本出发,推动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如探讨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的交叉结合,降低信贷风险,力推农村保险和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将农户住房装修贷款品种与小城镇住房信贷结合起来,推动农村住房消费升级;对已得到农产品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各级行可考虑给予优惠利率,增加信贷额度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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