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与重组

2013-03-27 06:02张小华
科学时代·上半月 2013年1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产权流动

张小华

【摘 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改革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与实力。目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要解决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建立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产权流动与重组。

【关键词】产权流动;产权重组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经济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它们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发展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健康与否。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以平均每年18%的幅度持续稳定递增,显示了国有企业强大的生命力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截止2002年底,仅占全国国有企业户数0.22%的500家国家大中型企业,其资产占全国国有企业的36.04%,实现利润总额占全国国有企业的78.39%,这表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坚强支柱。它们担负着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为我国经济各部门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它们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及金融、交通邮电等涉及国家安全重要产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物质的基础。但是,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02年底,我国国有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为47万亿元,而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按70%来算,负债总额为32.9万亿元,这个数字是相当庞大的,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一直处于高负债经营,同时,国有企业长期存在政企不分、产权不明等问题。要使国有企业摆托困境,只有通过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产权关系,搞活企业,而搞好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与重组,则是当前产权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紧迫任务。

一、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是从以公有制为主,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起步的。因此,一方面要着眼于如何搞好搞活国有企业,进行改革试验,直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则逐步放宽非公经济准入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整个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国有资产总量迅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国有资产总额(不含境外国有资产),2002年底已达47472元。但是应该看到,改革的取向和措施还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还没有真正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问题, 从而使国有企业改革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企不分,国有企业产权主体未能真正实现多元化。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一些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但是国有股占绝对主导地位,只吸纳了其他很少部分的股份,并且是在政府行政干预下,保持了国有股份的绝对优势地位。政府代表国家,使企业失去真正的市场主体,导致了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影响了政府管理国家和调控经济的职能,致使企业产权主体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相悖。

(二)国有制与社会劳动者所有权相分离、排斥,国有资产所有者处于“虚置”状态,虽然国有企业国有股名为国家或全名所有,但实际上作为真正的产权主体的社会劳动者谁都没占有。产权关系的虚化造成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转移、排斥。即使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也把国有资产看成是国家的,将自己的劳动视为雇佣,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经营好坏、流失与否与自己无关。致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与传统国有制的弊端形成了严重的对立与冲突。

(三)产权条块分割,国有资产利用率低下。在传统体制的影响下,仍有相当数量的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始终不能摆脱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困扰、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整体性受到地方部门分割。地方和部门为了各自利益搞自然经济式的“大而全”或者“小而全”,导致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造成国有资产低效甚至无效营运。

(四)国有企业负债经营包袱沉重,资产负债率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一直处于高负债经营状态,企业负债额远远超过它所能承受的正常水平。据统计,截止2002年8月,全国已完成资产清查报表公审的12.4万户(占全国总数的60%)工商企业中的资产负债表显示,账面资产总额为41370亿元(其中尚有未处理的损失4438亿元),将其扣除则实有资产总额计。则负债率高达84%,其负债率之高是1989年我国工商企业负债率29.5%的2.85倍。资产负债率连年攀升,居高不下,还贷困难,企业为了维持经营不得不继续负债,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

(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效益不断下降。亏损日益严重。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不尽合理,表现在少数国有企业工业布局不尽合理,企业设备陈旧,产品更新换代缓慢,品种单一,质量差,缺乏市场竞争力。再加之企业管理混乱,导致企业效益不断下降,亏损日益严重。

二、搞好国有企业产权流动与重组的重要和紧迫性

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上述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从深层次分析属于体制问题,并且与我国国有经济的产权变革滞后有着深刻联系。在这种新旧体制并存、两种体制对峙情况下搞好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与重组十分尤其紧迫。

首先,推动国有企业产权流动与重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这种新体制客观上要求运用供求、竞争和价格机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起基础配置作用,通过市场调节社会资源在各部门,各个企业间的分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生产商品和劳务的同时,自身所拥有的产权必须以商品交易对象而存在,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破产、拍卖、租赁、兼并等多种形式,促进产权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从而挖掘资产的生产潜能,促进资产的有效、合理利用。

其次,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通过入股、参股、出售、股份转让、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亦日益多样化。产权的流动与重组,按股份共有的企业越来越多,在这种条件下,依靠资产重组,使重组的企业一诞生就能有效地改变原有的运行机制,按照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使企业具有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优化产业结构。当前,国有资产在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中闲置浪费与严重短缺同时并存,通过产权的流动与重组,使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由“闲置”向“短缺”转移,既可实现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合理布局,又可盘活国有存量资金。同时,还可使资金按照市场要求优化配置,推动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第四,有利于使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经济。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通过产权流动与重组,采取企业兼并与破产等方式优化配置资源,迅速推动资本的集中,把有限的资源转化到优势的企业,使优势企业迅速扩张,形成、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国有企业产权流动与重组的措施

(一)通过对行业内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转移,系统性重组和结构性调整,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大型企业,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巩固和发展大型企业的主导优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家必须重点抓好一批在国民经济中起骨干作用的大型企业,以保持对国民经济的调控。坚持资产存量和增量等各种资源向支柱产业、优势企业、流动的原则;坚持资产规模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调整企业结构,组建大型的企业集团,行业之间转移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要通过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国有控股公司、打破原有条块分割的局面,走向集约经营,形成规模效益就可以基本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科技水平和经济增长质量,带动经济的稳定增长。

(二)通过兼并、联合、控股等嫁接合资等资产重组方式,加快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改革,促使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减少企业亏损,建立为大型企业服务,从事专业化生产经营的企业群体。国家在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有大型企业的产权流动和重组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快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通过灵活多样的产权转让,使国有资产存量流向更有效益的领域,使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使整个国民经济更富有活力,其主要措施是:

1.发展壮大一批。对领导班子强,内部管理好,具有名、特、优、新产品,有一定生产规模,资本金利润率在10%以上,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应采取措施实现强强联合发展壮大,以形成规模效益,增强国有经济在关键行业主导作用。

2、重点扶持一批。对产品有市场、领导班子强、发展潜力大,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由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进行扶持,从而推动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

3、放开搞活一批。对管理不善、经营困难、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尽快形成规模,走向集约经营,除了提倡优势支柱企业间“强强”联合,同时还要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实现优劣互补,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三)通过承包、拍卖、出售、转制等方式,加快资产重组,进一步搞活小型企业,对于一些扭亏无望,没有发展前途的小型企业可依法破产。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租赁承包,国有民营。把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交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按照签约的资产经营责任租赁或承包经营,依法交纳租赁费或承包费。

2、资产拍卖,竞价出售。对长期经营不善、扭亏无望的企业,或有闲置厂房设备、急需发展资金的企业,可采取资产拍卖方式,竞价出售,盘活资产。

3、破产重组,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企业,应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实施破产。

企业破产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不到万不得已不破产。所以,推动一般小型企业的产权流动与重组,应将兼并、合并与破产拍卖结合起来。只要仍有挽救的希望,就应挽救减少破产,以避免企业破产造成的巨大债务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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