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维亮 (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荆州434025)
陈传新 (湖北省荆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湖北 荆州434036)
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和产权明晰化,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为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滞后发展隐含着巨大的风险,进而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推进,需要认真研究,从根本上解决。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 (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1]。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绝大多数属于传统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迈进,新型农村经济组织迅速发展,主要形式有股份合作经济、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合作社的联合社等组织[3][4],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动力。
(1)自然区位、地理地貌的典型性 荆门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其所辖区域内有平原、丘陵、山区和湖区地形兼具,西北和中部为褶皱断块山地,形成低山、丘陵或岗地,在200~500m;东部和南部为平原湖区,海拔多在30~50m。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态的典型性 荆门市现辖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和掇刀区,总人口300余万,共有1399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