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设置低门槛值得肯定

2013-04-01 01:14魏文彪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3年3期
关键词:高考制度住所户籍

魏文彪

2012年11月5~23日,黑龙江进行2013年高考报名工作。高考报名中规定,非黑龙江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黑龙江连续就读3年以上,考生父母须有合法职业和住所(含租赁)。

前不久,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地要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有关允许“异地高考”的时间表。而黑龙江此次公布该省异地高考方案,在全国属于首家。在黑龙江省首家公布异地高考方案之后,人们期待更多的地方尽快跟进,及时出台本地异地高考方案。尤其是那些异地就读考生较多的沿海地区,更是有成千上万异地就读考生及其家长,热切期盼当地能够尽快出台异地高考方案,尽早实现广大异地就读考生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愿望。

此前教育主管部门曾经披露异地高考三大准入条件,具体包括家长工作稳定、住所稳定并缴纳社会保险,学生要在迁入所在地就读以及城市发展需要相关行业群体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异地高考三大准入条件公布之后,舆论普遍反映三大准入条件门槛过高,部分条件设置较为苛刻,不利于更多异地就读考生在就读地参加高考。而此次黑龙江省公布的异地高考方案,则仅仅设置了须有该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该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考生父母须有合法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等相对宽松的条件。而像该省这样对异地高考设置相对宽松条件,显然有利于该省更多异地就读考生,让他们能从异地高考制度中受益。

尽管黑龙江省对异地高考设置相对宽松条件值得赞赏,但是这并不能消弭其他地方异地就读考生及家长对当地门槛过高异地高考方案的担忧。在高校录取指标不增加的情形下,获准在本地参加高考的外地户籍考生越多,就会越多地挤占本地户籍考生的录取机会。因此难免会有部分地方出于地方保护目的,而对异地高考设置较为苛刻的条件,从而将部分异地就读考生阻挡在当地参加高考的大门之外。

因此,更进一步的做法则是,国家统一规定类似黑龙江这样的相对宽松的异地高考条件,并要求全国各地统一执行。如此才能让尽可能多的异地就读考生享受到异地高考制度带来的好处,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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