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苏区时期少年先锋队的性质演变

2013-04-02 11:24吴修申
池州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先锋队苏维埃政权

吴修申

(阜阳师范学院 社会发展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面对敌人的屠刀,不甘受屠戮,于“八七”会议上制定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和开展土地革命的总方针,举行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

在策划和发动武装起义过程中,共青团是一支不可忽略的力量,而隶属于团的群众组织少年先锋队(以下简称“少先队”)更是在武装暴动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除参加武装暴动外,少先队在保卫苏区、推进苏维埃建设和反围剿斗争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学界关于苏区时期少先队的研究总体上比较薄弱,如李玉琦主编的《中国共青团史稿》对苏维埃区域的少先队活动做了较全面的叙述,但对苏区时期少先队的性质演变缺乏梳理。本文就少先队的性质演变脉络作一梳理,以求有助于推进少先队研究的进一步开展。

1

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决定首先在革命基础较好的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省举行武装暴动,以此来带动全国其他省份的暴动,创建革命的新局面。为配合中共实施的武装暴动的方针,1927年11月,共青团中央召开扩大会议,指出共青团在农村的工作,应全力发动青年,参加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因此,决定在农村组织少年先锋队,作为共青团领导青年农民参加武装暴动,发动农民斗争的力量。并规定少先队员是由14-23岁之间的青年参加[1]541。

从最初组织少先队的目的而言,共青团将少先队的性质定位于青年农民参加的武装组织,作为中共领导的武装起义的有生力量。少先队建立后的主要活动是军事训练,经过训练后,少先队员应“勇敢的参加各地暴动斗争工作,与农军建立密切关系,并应当其加入农军”[1]547。武装暴动胜利后,暴动武装改编为红军,担负保卫苏区政权和扩大苏维埃区域的任务,在红军建立起来后,少先队员需要“经常补充红军,尤其在红军扩大的时候,注意多使少年先锋队的队员加入军队”[2]94。

在共青团中央向各地发出组织少先队的指示后,各地团组织纷纷行动起来组建,不过各地少先队的发展局面非常不平衡。除了在红色区域内发展的比较迅速外,在其他地区的建设工作非常缓慢,甚至不少地方无法组建。例如,在广大的东北地区,1928年初团满洲临时省委报告:“除了牡丹口有一两个同志外完全没有团的组织,而团外青年农民的组织,当然也没有”[2]110。半年之后,各地少先队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依然没有多少改观。1928年7月,共青团中央指出:“团在农村中的实际基础仍极薄弱,农民同志与少年先锋队之发展往往偏于少数农民暴动胜利区域(广东之琼崖、海陆丰、湖南之醴陵、衡阳等),有极大多数省份对于下层农民群众组织工作仍未切实进行”[2]184。

1929年至1930年,国民党内部派系纷争日渐加剧,最终导致了中原大战的爆发。中共抓住国民党内部混战的有利时机,相继在全国建立了十几块面积较大的苏区。随着各地苏维埃政权的陆续建立和苏区建设如火如荼的进行,少先队活动的重点区域有所转移,除继续在国民党统治区内发展外,其工作重心和活动区域更多放在苏区。因此,随着苏区这一中共割据政权的建立,少先队的性质与工作与前相比,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

1930年2月,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根据苏区的情况,对少先队的性质与任务重新做了规定,苏区内的少先队“应当是一种带武装性质的青年组织,同时又含有民众普遍武装训练的作用”[3]179。这一规定与共青团最初确定的少先队性质相比,都是把少先队作为青年人的武装组织;不同的是,从出于动员广大民众保卫红色政权的考虑,将少先队作为训练民众的模范和表率,负有训练民众的责任。少先队的性质从最初单纯的武装力量一变为武装力量和训练民众兼而有之。

随着苏区的发展与壮大,各项建设日益繁重,为使少先队更好地服务于苏区建设,其性质与功能需要进一步转换拓展。1930年6月,少共国际指示,中国苏区的少先队作为“一个工农的广大武装群众组织”,应在青年团领导下,“积极参加巩固和发展苏维埃的建设,反对阶级敌人的斗争”[3]577。由这一指示知晓,少先队一方面作为青年群众的武装组织,进行日常的军事训练,负有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义务,另一方面需要积极投入到苏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建设中去。这就意味着少先队的性质由单纯的军事性质逐渐向和平建设转移。

少先队性质与角色的转换因1930年下半年立三路线在中共内部的实施而被打断,致使少先队的名誉和形象受到比较大的损害,发展一度停滞不前。1930年6月至8月,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统治了全党。李立三认为,目前中国新的革命高潮已经来临,中共必须制定全国总暴动的计划,为统一指挥暴动,他将共产党、共青团和总工会合并,成立全国总行动委员会,要求红军攻打大城市,各级党组织积极暴动。李立三成立全国总行动委员会的做法实际上是将共青团的独立系统和领导青年运动的功能取消了,团的工作与党的工作完全重合,这种做法使得共青团丢掉了领导青年工作的特色与优势,给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危害。

立三路线对团的工作最大的危害是使团失去了青年的信仰。1931年10月,团赣东北省委指出,立三路线时期,由于苏区“盲目的扩大红军,大部分的青年团员都强派来当红军,使团在青年群众中失却信仰”[4]446。在鄂豫皖苏区更是要求十八岁以上的少先队男队员全体加入红军,“结果将少先队变成女少先队了”[4]681。

这种强迫青年参加红军的做法致使许多青年不敢加入少先队,使少先队规模和形象受到极大的损害。1931年10月,团赣东北省委指出,由于“立三路线把少队集中到红军中去的影响,所以有些青年群众不肯加入少年先锋队,因为加入了少年先锋队就是加入了红军的”[4]468。

2

1930年9月,中共召开六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倾冒险主义的立三路线的错误,新的中共中央领导恢复了团的独立系统,少先队组织为苏区建设服务的性质进一步得到确认。1931年1月,团苏区中央局通过决议,明确少先队“进行文化的工作,进行争取青年农民的要求的经济争斗,帮助苏维埃政权来实现一切法令”;批评了那种只“认为少年先锋队是一种单纯的军事武装组织,只吸收劳动青年中的最勇敢的分子加入,而成为一种狭隘的武装组织,或青年红军”的认识[4]13。1931年4月,团苏区中央局又制定了当前苏区少先队的工作大纲,强调指出,“少先队是青年工农及一般的劳动青年的群众的武装自卫组织,是团的辅助组织,是争取青年特殊利益的斗争组织——领导青年群众的单独斗争,及参加一般的斗争,同时是文化教育的组织,是武装训练的组织,是红军的预备队”[4]162;团苏区中央局指出少先队的性质是青年群众的武装自卫组织,也就是说,作为武装组织的少先队主要担负保护苏区后方,维护苏区社会秩序的任务,和作为正规武装部队的红军不一样,不负有与国民党军作战的义务。之所以将少先队界定为自卫组织,是考虑到立三路线时期,少先队大批队员被强迫当红军,上前线作战,致使许多青年人不敢加入红军,影响了少先队的发展和声誉,为了重新吸引年轻人加入少先队,扩大少先队的规模,更好地为苏区建设服务。

团苏区中央局关于少先队性质和工作重心的重新界定与转移得到了其他苏区的认可、支持和响应。1931年6月,平江县苏维埃少先队总部指出,少先队作为一半军事性组织,应加强做好帮助苏维埃政权的各项工作,“少年先锋队是广大劳动青年群众的半军事性组织,所以应该团结广大青年群众在苏维埃政权之下,帮助苏维埃工作,巩固苏维埃政权”[5]654。1931年10月,赣东北团省委也指出,少先队的“性质是半军事性的,同时又是文化的组织”[4]467。

平江县少先队总部与团赣东北省委有关少先队武装性质的界定,相比团苏区中央局规定的武装自卫组织的说法而言,更明确的将其定位半军事性的,少先队不是青年红军,不是正规武装部队,一般不担负与敌人正规军作战的任务,它主要是一个“帮助土地革命,维持地方秩序保卫农民,领导一切青年群众参加一切革命斗争的组织”[4]456。尽管少先队带有武装力量的色彩,但在苏区,更主要的任务是帮助苏区政权进行各项建设。

在少先队的性质未转变之前,由于过去普遍将少先队视为武装组织,肩负参加红军和补充红军的任务,少先队对苏区各项建设的帮助较少,因此少先队与苏维埃政府的关系并不密切,甚至还有些对立。1931年10月,团赣东北省委指出:“过去少年先锋队帮助苏维埃工作是很少的,特别是分配土地更没有争取青年分好田,反对富农分好田的斗争。同时苏维埃政府(特别是下级苏维埃政府)少年先锋队是不管的,对于少队工作一点也没有,苏维埃各种会上,少队工作从来没有讨论过”[4]478。

有关少先队与苏维埃政府对立的现象,平江县也一度存在:“查各区、乡苏维埃政府对于少年先锋队,不认为他是苏维埃政权下的群众组织,有的把他统统变为赤卫军;每次动员群众,一切费用苏维埃毫不负责,甚至一点都不顾及。认少队不在苏维埃的心目中,苏维埃与少队的关系成为对立的形式”[5]640-641。

在少先队的性质逐渐偏移朝向积极投身苏区建设事业的过程中,1931年1月,团苏区中央局就少先队和苏维埃政权的关系作了规定,一方面要求少先队完全受苏维埃的政治领导,为创立、巩固、拥护苏维埃政权而斗争,少年先锋队的一切活动应与苏维埃政府的纲领相适合;另一方面也指出苏区政权应“经常地给少年先锋队以政治、工作上与财力上的帮助”[4]18。1931年4月,团苏区中央局再次指出,少先队“在政治上应受苏维埃的领导,而苏维埃应经常的给少先队以政治上的指导(如派人出席少先队会议等),以及物质上的帮助”[4]166。

在团苏区中央局就少先队与苏维埃政府关系做出规定后,二者关系的处理有章可循,走上了比较正常的轨道。在反封建迷信、反腐败和文化教育等方面,少先队积极帮助苏区政权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1931年10月,团赣东北省委指出,当前少先队应该把反迷信、反封建作为中心任务之一积极进行[4]470。在反封建迷信活动中,少先队和儿童团表现十分积极,手段激进,“不顾农民群众宗教的传统心理,而去毁庙宇、掘祖墓、打菩萨”,如江西修水与万载苏区的“儿童及青年打菩萨、烧菩萨、禁止做道场,请巫医看病非常激烈”[4]650。经过多半年的努力,苏区群众拜菩萨、吃斋敬神等封建迷信现象消失了,少先队反封建、反迷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除了积极从事反封建迷信工作外,少先队还充当了苏区反腐败的急先锋。虽然苏区政权是红色政权,但由于处在偏僻落后的农村,受小农经济和落后文化教育的影响,苏区也出现了腐败现象。腐败是和共产党这一先进组织水火不容的,因此在共产党和共青团的支持下,以青年团员和少先队员为骨干,组织了名为“轻骑队”的反腐败组织,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以肃清苏维埃政府中的官僚腐败现象。

轻骑队工作的对象,主要是监督检查苏维埃经济机关与其他机关内的浪费以及不关心人民疾苦的渎职行为。1932年上半年,中央苏区颁布了征收土地税条例,为了确保土地税的征收,避免发生腐败,1932年6月,团苏区中央局发布指示,要求各地普遍组织轻骑队,“以群众的监督与检查,消灭贪污舞弊,帮助苏维埃的税收”[6]109。

针对苏区文化教育比较落后的状况,共青团和少先队积极协助苏区政权兴办文化教育事业。1930年11月,团中央发出指示:“团要特别注意经过苏维埃政府兴办共产主义的教育事业,做广大的阶级宣传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打破迷信及旧礼教之一切束缚,发展广大的游艺、体育等事业”[7]416。1931年6月,鄂豫皖苏区团中央分局的一份报告指出,对于苏区内的文化教育工作,团需要“派一个得力同志去加紧工作”[9]322。1933年10月,共青团与苏维埃中央政府教育部签订了协助条约,由共青团派遣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到各级教育部门去工作,帮助教育部门进行扫盲工作,动员适龄儿童进入学校[10]344。

3 结论

苏区时期少先队的性质和定位始终不太明确,不断在变化,从最初纯粹的军事组织到后来的军事性逐渐淡化,变成半军事性和自卫组织,从初期苏区的创建者到后来苏区的保卫者和建设者。尽管少先队在发动武装暴动、创建苏区和保卫苏区以及在苏区建设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少先队性质的不明晰使其处于共产党、共青团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夹缝之中,使得其地位处于一定的尴尬状态,其所扮演的角色也变得模糊起来。

少先队性质模糊的原因,既有先天设计的缺陷,也有后天环境的因素。共青团最初将少先队视为暴动武装力量的一部分,苏区政权成立后,保卫和扩大苏区的任务主要由正规武装力量红军担任,而少先队作为隶属于共青团的青年群众组织并不被认可为正规的武装组织。因而苏区成立后,少先队实际面临着一个从军事性向和平建设组织转型的问题。由于苏区政权属于割据政权,需要应对国民党政府的军事围剿,苏区的和平建设不时被战争所打断。在这种战时和准战时环境下,并不完全具备和平建设的外部条件,因而少先队始终带有军事性,在武装力量与和平建设的两端游移,无法彻底完成从军事性到建设性的蜕变。尽管一段时期内强调少先队积极投身苏区建设,但作为红军预备队的性质始终未变。

少先队始终具有军事性还与苏区时期左倾路线占主要地位有关,无论是立三路线还是王明路线都错误估计形势和敌人力量,一味要求红军冒险向敌人进攻,使得红军损失很大,为了补充红军力量,受过军事训练的少先队员就成为了红军上佳的后备人选。

[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3册[M].北京:石油部物探局制图厂印刷,1981.

[2]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4册[M].北京:石油部物探局制图厂印刷,1981.

[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7册[M].北京:石油部物探局制图厂印刷,1981.

[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9册[M].北京:石油部物探局制图厂印刷,1981.

[5]平江县党史办.平江革命历史文献资料集[M].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83.

[6]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1册[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

[7]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8册[M].北京:石油部物探局制图厂印刷,1981.

[8]湖北省老区教育研究会.湖北老区教育历史资料选辑[M].武汉:石油部物探局制图厂印刷,1996.

[9]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老解放区教育资料[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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