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范女性的重构——明清浙江地方志中的才女书写

2013-04-10 20:30
史志学刊 2013年1期
关键词:才女

近年来,随着社会性别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地方志中的女性群体经常被纳入学者讨论的范畴,其中多数研究以贞节烈女为考察对象,剖析所处时代的贞节观念及其流变[1]。然而,地方志蕴含的性别意义和价值远不止此,目前学界对这一男性文本中的才女形象尚缺乏性别视野下的整体观照。实际上,明清以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因其出色的才华而被地方书写体系显著描绘,据笔者对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增订本)中明清两代浙江女作家的统计,有53%明代女作家的相关资料见诸地方志,而对清代的抽样则达到62%[2]。不难看出,“女性才华在地方志中得到了颂扬,并且与道德坚定性一起,成为女性名字载入史册的评判标准”[3]。本文拟透过社会性别视角,对明清浙江地方志中的才女书写做系统梳理与阐释,分析这一文化现象背后的现实动因,解读修志者怎样通过重构典范女性,传达出具有地域时代特色的性别观念。

一、才女书写的类型特征

查阅部分存世的明清浙江地方志,有近600位才女的作品或其生平事迹见于当地志书,她们主要集中在以钱塘江为中心的杭州湾沿岸[4],形成了一道有别于男性文人创作的文化景观。

(一)一门风雅,才女辈出

明清两代,浙江一隅出现了许多文学世家。这些世家大族往往一门风雅,才女辈出。如钱塘黄氏,由明至清,历五世,亘延两百余年,培育出了以顾若璞为精神领袖的11位才女(包括顾若璞,夫姊黄修娟,儿媳丁玉如,孙女黄塨、黄埈、黄垣,曾孙媳钱凤纶、姚令则,五世孙媳梁瑛,五世孙女黄玉、黄玙,计11人,杭州的地方志对这些名门才媛均予以了详载),堪称中国妇女文学史上一大奇观;山阴祁氏,则囊括了商景兰及其妹商景徽,三个女儿祁德渊、祁德茝、祁德琼,两个儿媳张德慧、朱德蓉以及一个外甥女徐昭华在内的8位才女,祁氏女性“葡萄之树,芍药之花,题咏几遍。经梅市者,望若十二瑶台焉”[5]的风雅,吸引了当时诸多才妇淑媛“入梅市访之”[6]。类似记载在浙江其他地区的志书中亦不少见,嘉兴的几部县志就共同勾勒了以黄德贞为首的女性文学家族系谱甚至交游网络(据光绪《嘉兴县志》和《桐乡县志》载,以黄德贞为首的女性文学社团,包括了她的两个女儿孙兰媛、孙蕙媛,子妇屠茝佩,从妹黄媛贞、黄媛介,妯娌周兰秀以及与之“结社酬唱,共辑《名闺诗选》”的归淑芬、申蕙等闺秀)。在此,修志者循着母系文脉解构了一幅幅名士化的女性生活图景,并对这种得益于家学熏染与浸润的才女群体给予了分外的关爱与尊重。

(二)生有夙慧,天赋诗才

康正果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管读书人家对女子作诗持多么温和的态度,女子所受的文化教育远远不能与男子相比。如果说男子的诗才更多地受到后天的培养,那么相对而言,女子的诗才则更多地依靠天赋。”[7]的确,古代才女聪颖天授的本质特征在明清浙江的地方书写中得到了突出体现。光绪《杭州府志》载录了“生有夙慧”的汪端“七岁赋《春雪》诗,惊其长老”[8],乾隆《绍兴府志》中的王端淑则“幼聪颖,喜读书,稍长益酣史传,古大家,工于诗,能临池,亦间游戏水墨诗,则标新探奥,敌体沈宋,其论断古人处,绝似龙门,毫无儿女口角”[9]。可以显见,对这类才女的记述,修志者采用了一个父亲的视角建构其理想中的女儿形象,她们不仅幼怀贞敏、诗才非凡,而且有着为士人所重的“知人论世之识”[10]和虽“一椽不保,日食不继”仍“处之怡然”[11]的不屈气节,无怪王思任(王端淑之父)要发出“身有八男,不及一女”的感叹!

(三)博学多才,文武双全

揆之明清浙江地方志中的史实,可以发现,大部分才女虽囿于闺门却有着不输于男性的知识架构和生存技艺,举凡诗词书画、经史百家、戏曲小说、医算琴弈、天文地理,无不精妙[12]。更有甚者如明末女将沈云英“能马射,通《春秋·胡氏传》。崇祯间,随父任道州守备,流贼寇道州,父出战,为贼所杀,掠其尸去。云英年二十,自率十骑,束发被革,直驱贼寨,乘贼未集伍,连杀三十余级,负父尸而还。湖抚王聚奎请降敕以云英为游击将军,使仍领父众”。后“扶父柩回籍。贫无食,开塾于家,训其族中儿。族中儿习《胡氏传》者,悉师之”[13]。在修志者笔下,这位出则武将、入则文儒、有胆有识、忠孝两全的特殊女性,甚至超越了地方书写中的诸多男性,成为佑护一方的神袛,“乾隆某年,湖南巡抚杨锡绂请于朝,予祠”[14]。纪念与膜拜无疑比贞节牌坊具有更广泛持久的传播力和渗透力,博通经史的巾帼英雄已然铭刻为地方记忆中的无尚“典范”。

(四)勤勉刻苦,自立自强

事实上,并非所有才女都过着相夫教子、摛文弄章的幸福生活。迫于生计的她们多半由于家庭中的男性“失意于竞争日趋激烈的科考体系”[15],从而不得不依靠具有才学名望的妻子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同时,随着社会对受教育女性需求的增加,闺塾师成为寒门才女理想的谋生方式,因为这种短期服务不仅能获得较高的报酬,而且在当时是一种受人尊敬的职业。著名如黄媛介、苏畹兰等,无一不成为当时达官显贵争相聘请的对象。然而,若无超卓之处及家人支持,女性通常难以胜任塾师一职,因此早寡或不字的才女多选择取资于翰墨,如“嫠居课子”的金淑“以画自给,人争购之,年至八十余犹不废渲染”[16];家境贫寒的徐范,终身不字,卖字自活。以传统性别道德评判标准衡量,上述女性的行为分明已越出“妇职”的范畴,但颇具意味的是,官方语境默许了地方书写体系对这类凭借自身才华弱肩担生计女性的褒扬称赞。

(五)苦节守贞,以诗遣怀

有学者曾注意到:“很多留下名字的才女,首先是被社会作为节妇表彰而出名的,她们的诗名往往只是节名的陪衬。”[17]地方志作为贞节旌表的重要文本载体,确乎能找到许多这样的例子,如才女吴柏就是作为一名坚定的“贞女”被载入康熙《钱塘县志》,但关乎其诗才的记述却表明,孤独幽闭的守贞生活恰是因为有了诗词的陪伴才得以延续。同样被彰显的还有袁枚的妹妹袁机,“幼字如皋高氏,后高氏以子有恶疾愿离婚,机曰:‘女从一者也,疾我字之,死我守之。’卒适高。高躁戾佻荡,倾奁具为狎邪,费不足扑抶交下,甚至以火烧之,姑救之,殴母折齿,既欲粥妻,以偿博者。不得已始归母家,斋食素衣,孝养母氏。高氏子死,哭泣尽哀,逾半年死”[18]。如果说修志者对吴柏的节行尚有敬重之意的话,那么对袁机的选择与隐忍俨然持否定态度。因此,可否尝试这样一种理解,透过以节名传世的才女,作为他者存在的男性意识到,与其让女性盲目固守陈规,毋宁让诗歌排遣其生命中的不幸与无奈。

(六)德才兼善,贤媛懿范

妇德与才情兼善的女性是明清浙江地方志着力建构的典范。修志者希望理想中的“她”不仅是秀慧通书的闺中良伴,同时也是课子有方的母亲及孝顺恭谦的儿媳,康熙《杭州府志》便载录了这样两位堪称贤媛懿范的女性:一位是西泠闺秀顾若璞,顾氏出身名门,十五岁时嫁与黄茂梧为妻,在同为书香门第的黄家,与其夫歌咏酬答,悠然自得,然天有不测风云,茂梧因病早卒,时“遗孤长者八岁,次者六岁,每从外傅入,辄为陈说诗书及秦汉百家言命之”,同时“炳乎于班氏同风”的节行文藻亦使其“老年尝纂辑黄氏宗谱,立祭田,以永祀事”[19]的女族长形象分外耀眼地矗立在地方志的女性书写之中;另一位钱塘才女梁孟昭因其闻名乡里的才华和孝行,逝后不久便得到“孝慧女史梁氏之墓”[20]的旌表,德才兼善的女性经由官方认定在更具持久性的媒介中成为被传诵和效仿的对象,而这无疑使“女子无才便是德”、“才德相仿”等传统说教陷入空洞无力的尴尬境地。

二、才女书写的现实动因

(一)地方主义竞争的需要

高彦颐在其力作《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中指出,女性社团的兴起与地方主义有着密切关系,而地方志作为“地方情感的复兴”的重要场域,对女性才华“颂扬的频繁似乎标志的是一种有意识的竞争”,乃至于“当许多男性在夸耀本族和本乡之女的才华时”,“乐意于将正当与否的质疑搁置一边”[21]。显然,随着才女文化的兴盛,为了能在竞争中胜出,掌握道德系谱特权的地方官绅和修志者开始尝试突破原有的社会评判体系,把筹码加在了对女性才华的宣扬和推助上。光绪《重修嘉善县志》的编纂者便在序言中明确道出了才女入志的原因:“吾邑妇职相传约略近古,间有溢而著词采者,前志未载,兹遵府志例,增列于贞烈节孝之后。天性所优,讵得遗而不彰欤?”[22]可见,前志对本地才女“遗而不彰”的做法,已然有悖于地方主义竞争的需要,从而要遵照府志的体例,增而显之。同时,为了爬梳整理出一份数目可观的才女名单,一位女性的名字有可能在两个地方的志书中出现,她既要作为父籍又要作为夫籍所在地的被书写对象,纳入到地方主义的竞争体系中。一些地区的男性文人更是循着地方志的话语体系,图谱其文化渊薮之地的才女优势。晚明文人顾若群在为其姐顾若璞《卧月轩稿》所作的序中写道:“近世女士固多文焉,他不具论。吾杭数十年以来,子艺田先生女玉燕氏,则有《玉树楼遗草》;长孺虞先生女净芳氏,则有《镜园遗咏》;而存者,为张琼如氏之书,为梁孟昭氏之画,为张姒音氏之诗。若文皆闺阁秀丽,垂艳流芳,宜马先生谓:钱塘山水蜿蜒磅礴之气,非缙绅学士所能独擅。”[23]这种对家乡女性作家、作品如数家珍般的集体言说,其背后隐含的无非是一种强烈的地方主义优越感与自豪感。其实,这股地方主义浪潮,让意欲通过对女性才华的推崇而先人一步、胜人一筹的男性书写者,无意间重构了地方志中的典范女性,并通过这一特殊的教化经世场域指出,“才”可以与贞节贤孝并行不悖地共存于本地女性身上。

(二)社会性别意识的松动

明中叶以后,早期民主主义启蒙思想兴起,社会性别意识有所松动,李贽、赵世杰等开明文人,就妇女的贞节和才学问题,发出过震人耳聩的言论;延至清代,袁枚、陈文述等知名文士突破性别的樊篱招收大批女弟子,并选编刊行其作品,促成了盛极一时的“钱塘妇学”。在这样的环境下,“越来越多的才女毕竟开始萌生自觉的创作意识了,她们不只打消了诗名外扬的担忧,而且有志于扬名后世;不只在闺中雅集,还进一步争取社会的承认”[24]。

1.修志者女才观的转变。

由于得风气之先,明清浙江的修志者在其书写场域中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女性生存空间,就他们而言,“妇德之不尽出于节烈”,“苟有才情卓越,操守不同,或有文采可观,一长擅绝者,不妨入于列女”[25]。这种要求扩大女性入传范围和标准的修志主张,使我们至今仍得以窥测当时社会性别与妇女生活的真实境况。如万历《秀水县志》就是以一对诗友来结束地方“名媛”的名单。她们厕身于贞节烈女中间,作为新标准——文学才华的代表被凸显出来:“陆圣姬,号文峦,天顺间陆广太守孙女。幼孤,母命适周愷为妻,性好吟咏,所匹非称,抑郁不乐,作诗每写幽怨不愤之思,有《文峦草》行于世”;“桑贞白,号月窗,幼聪慧,喜文墨,工五七言诗,与彤管诸贤淑相颉颃。适山人周履靖,夫妇唱和……”[26]显然,对于地方才女事迹的历史叙述,修志者打破了贞节烈女单调、乏味且无名的记录模式,颇具特色地刻画了两位女性的天赋诗才和婚姻岁月。最为重要的是,她们都“以女氏冠章”而“夫名父族次于其下”[27],独立传主地位的突显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修志者还为一些出身卑微而又不完全符合传统道德准则的女性列传,如乾隆《绍兴府志》载葛征奇妾李因,光绪《杭州府志》载吴兴妓梁小玉等。在他们看来,这些女性在书画、经史和诗歌方面的才华足以弥补其身份和德行上的缺陷,从而使之与闺秀一并列入地方“才媛”的名单。嘉善的戴氏婢女就是这样的被言说者:“王桂,字秋英,城西戴氏青衣也。戴氏有女淑而慧,以文学知名里中,桂年十二选侍左右。戴女爱其聪颖,授以书,未几博通群书,工词翰。戴女以所偶不类,郁郁成疾。与桂焚香礼佛,闲赋小诗,以破岑寂已。而疾益甚,怜桂欲嫁之,因为胡生然侍姬。生好吟咏,其室施芳亦善诗,闺中唱和甚相得。时然读书于朱氏交翠轩,桂每有所作辄缄寄之,久之遂盈箧。明年东,其父利贾人金,强赎桂,而改鬻之。然不能禁,既去,搜其旧稿,名《绣余草》者已。携去而贾人为一元氏居枫溪,其妇又河东狮也,见其所齐笔床砚匣,怒曰:‘吾家安用此为?’并诗稿追付祝融氏。今之所传《伴蛩吟》六卷即胡氏箧中所存之作。”[28]修志者并没有因为这位婢女的卑贱地位而吝惜笔墨,反而详述其生平遭际与所传诗集,通过附记善良多才的小姐、宽容善诗的正妻以及凶悍无知的商妇反衬其一生的幸与不幸,赞叹、扼腕、怜惜之情跃然纸上。而这位婢女侍妾也超越了诸多的名门闺秀成为这部志书中着墨最多、用笔最深的“才媛”。由此可见,女才观的转变使得这些掌握地方话语权的书写者们借由女性生命呈现,传达出男性文人所重妇女操行不独节烈贤孝,才华卓著亦是女性典范的新观念。

2.才女立言意识的增强。

清代词学家丁绍仪在《听秋声馆词话》中写道:“吴越女子多读书识字,女红余暇,不乏篇章。近则到处皆然,故闺秀之盛,度越千古。”[29]一位太常女儿的四首《新柳》诗,甚至在当地形成了“一时传诵,和者百人”[30]的盛况。可以想见,在这种女性创作愈益得到认可的社会环境下,女性的立言意识也逐步增强,她们打破了“内言不出于阃”的传统观念,通过唱和、结社、拜师等社交活动使自己的诗词在文人社会里得以流传。乾隆和光绪《杭州府志》就有张槎云“从同里毛先舒为师,诸匡鼎、洪昇为友”[31],钱凤纶“结社湖上之蕉园”,孙云凤、陈长生“为随园女弟子”,方芳佩“早岁师从翁霁堂,又受诗法于杭堇浦”,关瑛“尝学书于魏滋伯,学画于杨渚白,学琴于李玉峰”等记载[32],而各地志书中有关才媛闺秀与亲朋好友之间联吟唱和的记述更是不胜枚举。

诚如陈文述所言:“娥眉都有千秋意,肯使遗编付劫尘。”为了使自己的创作得到社会承认,多数女性希望所作诗文能刊刻行世。幸运如“名父之女”、“才士之妻”、“令子之母”,“则流誉自广”[33],一些出身寒门的才女也因其诗作文采出众而得以资助刊行、流芳后世,如《梅里志》载徐范:“家贫,日夜洴澼洸,以给食。齐眉唱詠以终。稿曰红馀,沈夫人纫兰梓而传之。”[34]不仅如此,部分女性不再囿于作诗填词的自娱自乐,开始观照其他女性的文学作品。她们或为他人集子作序题跋,或刊刻与闺中知己、家中女眷的唱酬之作,或汇订、编选历代女性诗文总集,或自著诗话、词话品评名媛才女的文辞佳构,自觉为女性立言以传不朽。光绪《嘉兴府志》就详载了寒山陆卿子为项兰贞《咏雪斋遗稿》作序,并赠诗黄氏婢女长春姐的文学活动;乾隆《绍兴府志》、光绪《杭州府志》则分别著录了商景兰《东书堂稿》以及潘素心《西平唱和集》《城东唱和集》,沈善宝《名媛诗话》,查昌鹓《学绣楼名媛诗选》等集子。更值珍视的是,光绪《嘉兴府志》还大量援引王端淑《名媛诗纬初编》中对本地女子诗才的评价,可见其主动为历代女性而有诗才者张目的胆识和眼光,不仅得到修志者的认同与支持,而且在客观上保留了大量文化遗产,使明清女性立言传世的理想得以实现。

(三)伙伴式婚姻的流行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上流家庭女性必须承担的角色愈加复杂,社会期待视野中的主妇,应该“既是一位熟练的持家者,也是其丈夫的心灵伴侣”[35]。换言之,男性文人理想的婚姻生活是,夫妻二人不仅可以享受情感上的亲密,而且能产生智力上的共鸣,也即所谓的“伙伴式婚姻”[36]。“情迷、出版繁荣、女性教育和‘才、德、美’理想”,共同推动了这种婚姻模式在当时的流行[37]。光绪《桐乡县志》就生动描述了这样一对令人称羡的夫妻:“乌程诸生沈思美妻张氏,名俪青,素工吟咏。与夫少年伉俪,情好甚笃。尝于春暮并坐红窗,扫牋涤砚,以唱酬为乐,忽见双燕穿帘,呢喃相语,氏感之赋诗曰:‘闲庭花落燕归迟,人倚雕阑欲倦时。禽鸟犹能知静好,一帘斜影语相思。’无何病卒。明年燕复来,思美触物伤怀,作诗题壁曰:‘双翦仍来寻故垒,一枝愁已谢东风。雕阑依旧人何在,惆怅闲庭落满红。’为之长号不已。”[38]读罢此文,打动人心的不仅仅是弥漫于字里行间的感伤与怀念,还有那种“在诗歌才华和谐上的夫妻之爱”[39],以及对缱绻依恋、鹣鲽情深的婚姻生活的无限憧憬。可以说,通过地方志这一言说阵地,修志者倾注并呈现了对“伙伴式婚姻”的理想和期许,他们乐此不疲地诉说着梁孟昭与茅九仍、商景兰与祁彪佳、汪端与陈裴之、姚文玉与俞樾等才媛文士伉俪相庄、情义深重的幸福生活,对一位安贫乐道的海盐才女更是赞赏不已:“张贞,字拾翠山人,庠生周树声室,二子一女皆能诗。家虽赤贫,唱和自若,句如‘鸟到春深娇韵减,人从病后道心多。麦晨糊饼聊充午,梅水煮茶正及时。酸偏有味齑充瓮,淡自声香水在瓢。汤沸竹炉医病胃,光分绩火读残书。’清贫景况风趣哂然,能不为境况所苦。”[40]在这里,逼仄的物质生活环境并未妨碍一家人享受智识、思想上的同感共鸣,反而愈加证明了“伙伴式婚姻”可以让男性生命变得更加惬意和充满意义。

(四)名门望族对文化资本的诉求

物质的富足、妇学的兴盛以及家学传承与婚姻市场的需要都唤起了明清社会对女性教育的重视,这种重视导致的结果之一便是才女成为名门望族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本。恰如曼素恩所说的那样:“她们的存在能大大加强家族的地位。实际上,无论婚前婚后,才女们都构成了‘家学’的一部分,这种家学诉诸她们祖先的名望,是她们父母博学的突出展示。”[41]嘉善县的地方志记录了一位父亲如何饶有兴致地在名士朋友面前展示其女儿才华的情状:“沈素芳,工画花草,娴琴事,妹小芳亦工巧。吴江郭麐尝偕潘眉至其家,父雪樵留小饮,出观两女画册,并命素芳于内隔座,作数弄。”[42]两位女儿的表现显然为这次父辈们的雅聚增色不少,同时也为其家庭赢得了名声。无独有偶,嘉兴县的地方志则记载了一位公公对儿媳诗才的满意与骄傲:“朱莹,字仲玉,编修阶吉女,解元张庆荣室。张为族里望族,舅廷济主持风雅,每拈句命莹步韵。”[43]名门望族里的长辈们,似乎很乐意通过这种类似于《红楼梦》大观园中家庭诗会的方式,炫耀其家族女性无与伦比的才情。因为在亲戚朋友和整个社会看来,满腹诗书的女儿或媳妇,无疑是书香门第深厚渊源的力证。当然,父母对女儿教育的投资,部分也出于婚姻等现实因素的考虑。晚明广州府推官颜俊彦在写给五子颜祁的信中这样评价儿媳吴氏:“闺阁之词不嫌婉弱,唐诗所选亦无高老之作,看其用笔灵活,若‘白鹤一声悲远天’,可与芳在、宛在两小姑伯仲矣。”[44]桐乡颜家因培养出颜芳在、颜宛在两位才女而闻名一方,如此家庭的选媳标准自然要严苛许多,只有具备足以相匹的才学,方能赢得夫家的认可与尊敬。而事实也表明,“拥有学识的男子和知识女性的结合甚至取代了浪漫小说中‘郎才女貌’的标准,至少慈爱的父母愿意这样”[45]。这种对家族文化资本的新诉求,亦成为地方志才女书写的重要动因。

三、结语

明清时期,浙江地区的修志者目睹了才女文化的兴盛,希望借由书写,凸显一地的竞争优势,同时社会性别意识的松动、伙伴式婚姻的流行以及名门望族对文化资本的诉求也使他们开始关注并热心于为这些女性树碑立传,其笔下既有钟灵毓秀的女儿,兰心蕙质的姐妹,又有知书达理的妻子与贤德慈爱的母亲,甚至于才华卓绝的妾、婢、妓等,别开生面地展现了一个“卓有林下风”[46]的文化女性群体。因此,地方志中的才女书写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传统教化宣扬并建构的典范女性,使明清浙江社会的性别道德评判体系得以重塑。

然还需指出的是,虽同为明清浙江的地方志,由于修志者所处时代和地域的不同,其界定的典范女性亦有区别,受启蒙思想影响的有识之士与坚守传统性别观念的保守之士构成了男性间相异的性别论述:

1.从记述对象的生存空间看,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五府的修志者显然对女性才华赋予了更多的理解与赏识,无论是入志人数、书写模式还是载录内容,无不折射出肯定女性文化传承地位的进步观念。比较而言,浙南地区的修志者则透露出相对保守的性别观念,志书中有关才女事迹的记载寥若晨星。

2.从记述对象的生存时间看,明末至清中期,浙江独特的社会经济环境,孕育了诸多学术、艺术、文学流派在此诞生、传承,尤其是诗词方面几乎占据了当时文坛的半壁江山,受此影响,才女文化呈现出空前盛况,修志者也以离经叛道的姿态塑造了这些“不甘成为被封杀在闺阁的无名怨妇”[47],使之成为地方教化场域中极具解构意味的性别书写对象。

3.从记述对象的生存状态看,明清浙江修志者笔下的才女多出生于簪缨之家或书香门第,过着较为风雅舒适的幸福生活,她们中有“伉俪恒相唱酬”[48]者,有“从夫宦游五万里,凡所经历悉见于诗”[49]者,甚至于“但有图画箧,都无针线箱”[50]者,即使遭遇所适非人或丈夫早殁的厄运,满腹才华亦带给她们更多的生存希望和生命体验,且寒门才女也能凭借其深厚的文化素养和已有的艺术声望,为自身及家庭谋取可观收入。但不可否认,部分修志者依然恪守伦理纲常,认为才学是造成女性早夭、逾矩、疾病等不幸的万恶之源,因而对才女事迹或视而不见或语焉不详,一味执著于言说和审视其符合传统女性的一面。

即便如此,透过明清浙江地方志中的才女书写,我们仍可洞见流露于修志者笔端或深或浅的性别观念变化印迹,无论这些女性以何种形式或原因被定义、阐释,她们所共有的才华重构了集体记忆中的“典范”,成为地方书写体系中独立鲜活的生命跃动。

[1]李贞德.妇女、性别与五十年来的台湾方志.台湾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筹备处编.五十年来台湾方志成果与未来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9.胡芳,孔繁华.清末民初徐州地方志中《烈女》的理学观念及其嬗变.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李兰萍.从《香山县志》看清代妇女的命运——对广东妇女贞节观的研究.广东史志,2003,(1).秦晓梅.晚清时期山东妇女的礼教挂念分析——以地方志所载烈女为对象.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刘强.地方志中所见清代广东妾的形象.中国地方志,2005,(5).齐珊.从地方志中的妾看清代妇女的贞节观——以嘉庆《东昌府志》为例.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刘佳.清代台湾地方志中的贞节烈女研究.歌海,2009,(4).侯杰,陈文君.民国时期华北地方志蕴含的性别图景.史学月刊,2009,(10).

[2]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增订本)》著录中国前现代女作家凡4000余人,而明清两代就有3750余人。笔者对明清浙江女作家的统计显示,51位明代浙江女作家中,有27位的相关资料见诸地方志书;而对《清代三》《清代十》《清代十四》三卷及清代增补条目的抽样调查的数据比分别是 84:50、68:35、55:31、33:23。

[3][15][21][35][37][39](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232,138,245,193,195,202.

[4]据统计显示,杭、嘉、湖、宁、绍五府的才女人数占到志书记载才女总数的90%以上,因此本文以这些地区的才女书写为主要考察对象,兼顾温州、台州、衢州等府。

[5]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727.

[6]邓汉仪.四库存目丛书补编(第39册).济南:齐鲁书社,2001.457.

[7][17][24]康正果.风骚与艳情.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347,348,345.

[8][18][46][49]陈文騄续修.吴庆坻纂.(光绪)杭州府志·卷一百五十四.民国14年本(第68册)·列女三,46,46,39,43.

[9]李亨特修.平恕等纂.(乾隆)绍兴府志(二).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40.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535.

[10]光绪《杭州府志》载汪端“平生最嗜高青邱诗,尝以青邱缘魏观故贻害,复以收斋、归愚选诗抑青邱而崇梦阳,誓翻前案,因有《明诗初二集》之选,贤奸治乱之迹略具,有知人论世之识”。

[11]乾隆《绍兴府志》载王端淑“虽翁官詹事而家世清白,际鼎革之后,一椽不保,日食不继,处之怡然,惟以书史消岁时,山水为良朋,每花晨月夕则哦吟自得,几不知寝废食亡”。

[12]光绪年间纂修的府县志,对女性多才多艺的事迹多有记载,如《嘉兴府志》载海盐陆瞻云“有《周易注》,指象徵事,自成一家言”;《杭州府志》载江西李芹“尤熟于《春秋三传》,亲串间有请益者,剖析异同靡不赅贯”;《重修嘉善县志》载李玉燕“夫妇合撰《双鱼谱》传奇”,陈艳玉“工书算”,孙兰溪“晚年精医”,师妙嫈“写有《翠轩琴谱》一卷”;《嘉兴县志》载朱薇“尤善奕”;《桐乡县志》载张聪昭“善星学”,等等。

[13]李卫等修.傅王露,沈翼机等纂.(雍正)浙江通志.北京:中华书局,2001(第11册).5950.

[14]悔堂老人.越中杂识(乾隆钞本).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139.

[16][40]许瑶光修.吴仰贤等纂.(光绪)嘉兴府志(三).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14.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566,569.

[19][20]马如龙,杨鼐等纂修.李铎等增修.(康熙)杭州府志.北京:中华书局,2008.卷33第17册.

[22][28][30][42]江峰青修,顾福仁纂.(光绪).重修嘉善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19.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821,822,822,823.

[23]顾若璞.卧月轩稿(卷2).丁丙编.武林往哲遗著(第58册).钱塘丁氏嘉惠堂(1898-1900年)刻本.

[25][27]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829,768.

[26]李培修.黄洪宪等纂.(万历)秀水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31.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29.

[29]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民国23年版,卷十九,“清闺秀词”。

[31]郑澐修.邵晋涵纂.(乾隆)杭州府志.乾隆四十九年杭州府署刻本.第36册.卷九十九,三十三.

[32]陈文騄续修.吴庆坻纂.(光绪)杭州府志.民国14年本.第 68 册.卷一百五十四,列女三,四十四,列女四,四十六,四十五,四十七.

[33][34]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增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951,147.

[36]美国学者高彦颐在其《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一书首次提出了“伙伴式婚姻”的概念,指的是“有知识的、琴瑟和谐的夫妻组合,他们相互间充满尊重和喜爱”。

[38][44]严展纂.(光绪)桐乡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23.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800,800.

[41][45](美)曼素恩著.定宜庄,颜宜葳译.缀珍录:十八世纪及期前后的中国妇女.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262,274.

[43]赵惟崳修.石中玉,吴受福纂.(光绪)嘉兴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15.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50.

[47]妤绫.清代女子研究.http://tieba.baidu.com/f?kz=1103774096.

[48]赵定邦修.周学濬,丁宝书纂.(同治)长兴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28.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10.

[50]汪源泽修.文星到纂.(康熙)鄞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18.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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