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化视域中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013-04-12 22:41汤洁娟
关键词:全球化文化遗产物质

汤洁娟

(河南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河南 新乡453007)

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它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促进世界各国及地区文化的沟通、交流与融合的同时,也造成我国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难得的机遇与挑战。目前学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主要涉及现状原因分析、保护原则、传承机制、保护与传承关系、保护对策及具体文化项目的保护研究等内容,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化大背景的考虑较为欠缺或深度不够。从全球化的视角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并以此为基础探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具有特殊意义。

一、全球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促进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具有鲜明的共享性特点,可以被不同社会群体、不同民族或国家所共享,这凸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具有的世界性普遍意义。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都应最大限度地发展底蕴深厚、色彩绚丽的民族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更好地保护、体现和发扬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一)全球化有利于文化的交流,增强民族认同感

全球化并没有导致各民族文化的消失,相反,正是全球化的进程导致了各民族文化的复兴,强化了各民族文化的本土化建构。罗伯森认为,全球化增强了人们对民族认同的宏大象征化和仪式化的关注,因为它们几乎变成了一种爱国主义或者民族主义的努力;全球化对促进整合的民族认同的寻求,致使一场关于现代性的全球对话展开;全球化是存心怀旧兴起的首要根源[1]。在全球化趋势下,世界各民族都可能发生自我认同需求强化的情况,对民族社会认同的强调是制度化的社会论在全球化的产物。全球化使不同的文化体系共同置身于一个坐标系中,人们在众多文化参照体系中既了解他人,又反观自身。在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中,通过文化识别比较对本地文化遗产加深认知,产生尊重和欣赏,有助于增强人们对自有文化的自信。

世界遗产名录代表了一种全球性选择视角,让国际公众承认遗产名录上的遗址和古迹是人类最特殊的财富。这些遗址和古迹常被冠以“世界奇迹”、“文明瑰宝”等辉煌头衔,这种全球化所带来的高度赞美和评价引起了公众和各国政府的普遍兴趣,形成一股申报世界遗产的热潮,各地为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也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而促进了对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研究、发掘和继承,激发起当地民众对本民族的自豪感和民族激情,这在很大程度上对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二)全球化激发着文化创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蓄积了不同历史时代的精华,鲜活生动地记录了各国传统历史文化的发展轨迹,是了解各民族文化的活化石。全球化背景下出于对不同民族文化了解的渴求,许多原先几乎被抛弃的文化遗产伴随旅游的发展而复兴,进而发展成为特色文化,不仅提高了政府、社会团体、民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也加深了当地居民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进一步激发了民族文化的创造。旅游作为启动文化创造的一种内推力,在社会生活的道德观念、神话思想、宗教情感、哲学观念、生产活动、艺术创造,以及生活风俗中都有充分展现并发挥着组织、教化、认识、改造、选择、整合、满足等不同功能。重视文化因素在旅游中的作用,关系到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带动着整个社会文化的创造。例如,我国云南纳西古乐曾经历过20世纪30年代的辉煌,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冲击,一度处于失传没落的境地。后来由于世界旅游组织的介入,这一文化形式的保护与发展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支持,各类古乐传承组织的成立使这一古老的文化形式散发了新的生机,目前纳西古乐己经成为丽江旅游的一张名片,这充分证明了全球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复兴的积极意义。

(三)全球化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动力支持,改善文化保护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的,是人类社会“活”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在全球化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以传承的核心是传承人的有效传承。在我国,随着政府的重视、国外基金会的扶持、国内各企业的赞助,使一度曾经沉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和传承条件大为改善,有利于整个文化环境的改善。各级政府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扶持民族艺术和民间文艺团体,为保护和传承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营造了良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环境。

(四)全球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借鉴

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提出了“活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日本、韩国都制定了专门的国家立法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本民众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作是全体国民的无形文化财富,认为国家、全体国民及相关团体都应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之中。日本在传承人保护方面创设了“人间国宝”制度,不仅要保护其自身的生存,更重要的在于保护其技艺的有效传承,这是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大创举。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保护与传承方面的理念和措施为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榜样,值得世界各国学习和借鉴。意大利作为文化遗产大国,在文化遗产的志愿者保护方面卓有成效,普及和提高了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培养了保护人才。法国拥有享誉世界的法国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联盟,成立了专门的遗产保护管理专业,致力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工作。

二、全球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冲击与挑战

全球化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呈现给世人的绚丽多彩的幻觉,另一面却隐藏着深深的陷阱,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随着全球化及其带来的市场化、商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下,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数生存环境恶劣,流失严重,状况堪忧。

(一)全球化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空间,使传统文化退化、流失甚至消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传统文化遗产,其本身植根于农业文明,但在全球化趋势加强和现代化进程加快的冲击下,不断强化的现代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很容易引发强势异域文化的叠加传播,使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逐渐改变,很大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因时代环境变化而消亡的严重威胁。随着人类交往的扩大,社会的发展,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种文化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都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导致非物质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日益贫瘠,生态空间不断受到挤压,严重威胁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此外,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人员间的交往和流动日趋常态化,有些外国人勾结原住民通过非法渠道买卖或走私文物,有些外国人借旅游、学术交流、商贸等各种来华机会深入到我国广大地区,大肆记录、采集、收购和使用我国传统的歌曲、舞蹈、绘画和工艺品等民间艺术,导致我国传统文化资源的严重毁坏和大量流失。

(二)全球化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过度商品化与庸俗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原住民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生产实践与生活积聚沉淀和传承的结晶。全球化背景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的真实性和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正经历着一种商品化的趋势,其文化价值不断被商业价值所取代。一些开发商不加选择地将民间文化丑化、歪曲、篡改成舞台化的形式供游客观看,导致文化原有的内涵、特质和价值改变或消失,失去了文化原本真实的存在环境和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商品化与庸俗化了。例如,在云南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杂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几乎不穿本民族服饰,而在更多的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服饰也仅仅成了礼仪性的装饰,除表面特征外,原民族服饰具有的“历史文化信息”基本消失[2],仅剩下“改良”过的民族服饰以商品的形式大量贩卖。

(三)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冲突使弱势文化受到强烈冲击与挑战

不同文化间的传播与跨文化的交流是全球化时代最为典型的特征,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文化碰撞与冲突。全球性强势文化通过一定的教化培养机制实现其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传播和教化。当某个群体的品格、趣味、风尚、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与外界发生冲突或者受到外来压力时,会出现所谓混合认同,使得群体在认知倾向和价值取向上出现多重化结构。这种混合认同使得原有的本土文化认知受到强有力的挑战。当同一个人面对同一生活事件必须要在多种他所信奉的不同文化解释中作出选择时,实际上往往是无从选择的,于是就会产生所谓“价值失落”或者“信仰失落”,这对于一个文化传统来说,是最具根本性的危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发展对策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民族瑰宝,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见证和民族精神的延续,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的经验表明,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对传统的依赖就越强烈,对传统的寻根意识也就越浓厚”[3]。全球化进程中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良性发展,可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尝试。

(一)以转变观念为先导,强化法律保护

全球化及其引发的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是当今社会现代文明集中表现,但这不是剥夺传统文化存在的理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是要转变主客位观念,确立本民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不能拿着标榜“文明”、“现代性”的利剑去割裂传统,越俎代庖。当前,政府、开发商、传承人、学者、媒体、学校等社会多方利益主体均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各自的作用。由于政府在遗产保护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多元主体参与的结果却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们逐渐远离遗产保护,导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普通民众逐渐被“边缘化”,使原本是文化的拥有者和传承者反而成了“旁观者”、“局外人”,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主体缺位。

法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基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的法律地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保障。2005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族文化传统保护法(草稿)》规定,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的民族传统文化由国家保护,这个规定只注意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具性价值,缺乏保护深层次内在价值的理念,尚未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法律地位和内在价值。2011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遗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中的里程碑,它将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为法律责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将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以制度创新为保障,拓宽社会传播渠道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进行制度创新,努力摆脱旧制度的强大“路径依赖”,清除制度变迁存在的惰性,创设制度激励机制,实现诱致性制度变迁;应充分发挥我国组织资源的优势,建立层级管理的组织体系,在中央和地方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指导委员会,专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应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部门文化保护职能,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要积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的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志愿服务力量的优势,明确社会民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益分享中的地位,在全社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环境氛围;应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对社区的支持力度,建立科学的利益补偿机制;要整合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统一支配、优势互补、发挥作用,更好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媒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信息时代,拥有全方位话语权的大众传媒引领着公众的文化兴奋点,在非物质文化领域也是如此[4]。因此,应充分重视公关和媒体的社会责任,在大众媒体的科学引导下,利用开展全民主题竞赛和其他竞争性质的擂台等表演形式宣传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全国知名豫剧推广电视节目“梨园春”擂台赛,颇受全国观众的喜爱,既在民众中起到宣传和引导的功能,也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相关文化产业得发展,可谓一举多得。河南马街书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正是凭借各种传播媒体,逐步走向世界。1986年河南电视台对书会盛况进行了专题录象,1987年河南人民广播电视台举办了《宝丰杯》全国河南坠子广播大奖赛,1988年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到会拍摄“宝丰马街书会”大型专题纪录片并发行海内外。此后,香港《中国旅游报》《香港商报》、深圳《中国投资》杂志社、《中国艺术报》的记者都曾到马街书会采访。2003年书会,日本铁木真电视剧制片公司到会拍摄了《当田野成为舞台的日子》大型电视记录片,马街书会迅速走向世界。此外,学术界应对于采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研究,有计划地编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也可以通过建立主题博物馆和数据库的形式有效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

(三)以科学规划为关键,以民众参与为基础,实施人本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以科学规划为关键,在制定和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时以区域实际情况为基础,以专业研究为基点,注重整体性保护和多样性保护,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开发,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走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以更好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仅仅依靠各级政府努力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当积极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积极鼓励民众参与组织培训,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公众教育,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标准,营造遗产保护的环境氛围,促进遗产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唤起和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提高社会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和保护非物质文化社会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与旅游相结合,利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进行传承和创新

旅游的发展往往会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做到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美结合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科学手段或途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者追求新颖、独特、猎奇、体验的心理需求大增,刺激了各地旅游产业不断升温,人文景观愈受青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势不可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从旅游产品开发的原理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型为旅游产品的路径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园、民族手工艺旅游纪念品和依托旅游景区景点的实景舞台剧等[5]。可以将有特色的市或城镇定位于一个民俗型的旅游特色城镇,将剪纸和民俗的元素融入到城市的建设、基础服务设施、民居、沿街建筑等方面,恢复一批老字号包括画店、餐馆、客栈等以营造传统民间文化的集市氛围,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开放式民俗展示中心,让游客置身其中感受和体验我国古老的传统文化,亦教亦乐[6]。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更多科技化的产品正在悄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科技产物不只是在生产制造上给生产加工提速,同时也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作出贡献。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手工技艺类遗产,应该在保留原有艺术特点的同时,不断汲取其他优秀艺术形式的精华,丰富和完善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拓展应用领域,与时俱进,增强时代感。可以利用先进的录音和录像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数字化保护。例如我国传统的皮影戏和戏曲等艺术,传统人工剪纸和现代激光剪纸等可以在新技术的支持下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

四、小结

全球化的发展加速了世界文化趋同的进程,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都产生了日渐明显、重大深远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植根于农业文明的特点,很大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因时代环境变化而消亡的威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着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审美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的过程中,要转变观念,科学规划,强化法律保护,以人为本,充分利用好各种手段,努力做到传承与开发并重,使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

[1]罗伯森.全球化:社会理论和全球文化[M].梁光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213-224.

[2]普丽春,沈静.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现状调查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2(5).

[3]于海广,王巨山.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概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3.

[4]刘壮.传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J].新闻爱好者(理论版),2007(12).

[5]Hafstein Valdimar Tr.PhD.The mak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radition and authenticity,Community and humanit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2004:65.

[6]张军军.论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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