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小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训练部,河北廊坊065000)
民主意识的增强与政府观念错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使得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大事件。这种对公民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为构建阳光政府提供了重要基础。《条例》出台所蕴含的积极意义和价值推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仅靠一部行政法规的出台与文本之上的制度构建,并不能解决实际中的一切问题,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信息公开的实现方式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在主动公开方面,虽然各地区、各部门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上各不相同,但一般都涵盖以下几个大类:信息公开规范,包括信息公开的制度、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等;政府机构职能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和工作制度等;法规文件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包括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统计数据等,其中公众尤为关心的是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如2010年3月,四川省某乡政府在其网站公布了“三公消费”细目,被誉为“迈出了我国政府财务公开的第一步”。各地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和答复数量普遍呈逐年递增趋势,以天津为例,200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 020件,答复834件,而 2010年这一数字分别为2 270件和1 728件,均翻了一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