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向明
(宁夏大学 回族研究院,宁夏 银川 750021)
宁夏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省级回族自治区,被誉为“中国的穆斯林省”。回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不仅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回族文化,而且为宁夏留下了丰厚且禀赋较高的回族文化旅游资源。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丰富而独特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并未得到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更未形成一系列富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旅游产品。有鉴于此,笔者拟对宁夏回族文化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略陈管见,以促进宁夏回族文化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1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相结合,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全会吹响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既为文化旅游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给文化旅游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2011年12月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提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继农业、能源之后的第三大支柱产业”,确定到2015年,全区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0亿元,文化旅游总收入要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8%以上。届时,文化旅游产业对自治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会大大提高。
众所周知,旅游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现象,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是一对“孪生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