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敏
摘 要 冯友兰作为著名的哲学史家,不仅局限于对哲学史的研究,还积极开创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理学”,“理气观”是他在创建新理学体系早期所确立的形而上的本体论,他提出的“理”、“气”、“道体”、“大全”确立了新理学体系的基本逻辑结构。
关键词 冯友兰 理气观 新理学
中图分类号:B8409 文献标识码:A
冯友兰看到了新实在论的“共相”与程朱理学的“理”有某些相通之处,用新实在论的逻辑分析方法改造程朱理学,并使用逻辑的分析方法解释程朱理学,使之形成了自己的新理学体系, “理”和“气”既是用新实在论的逻辑分析方法从客观实际中抽象出来的,冯友兰将其称为“最哲学的哲学”。
一、冯友兰“理气”观的提出
(一)“理”是事物所依照之本体。
1、“理”是超时空、超动静的绝对。
冯友兰沿用程朱“理”是超时空、超动静的绝对,冯友兰认为“理”是不能用古今来说的。在他看来,时间与空间是两种实际的关系,而“理”不是实际的,所以不能将其纳入实际的关系中。即有“在上之理”,但“在上之理”并不在上;同理,他进一步推出“理”也是超动静的,有“动之理”但动之理并不动,有变之理,但变之理并不变,事物之所以变动,是因为事物依照了“动”“变”之理,而非“动”“变”之理本身变动。
2、“理”是由高而低的实现。
冯友兰沿用了朱熹的“理之秩序”,他说:“理之实现,是有层次步骤的。高类之理之实现,必须在低类之理已实现之后。”但冯友兰的理并非出自同一源,而是物各有理,每事物都有每事物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