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汉语中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其”——以《庄子》中“其”的用法为例

2013-06-21 07:07段兴臻
关键词:回指古汉语第三人称

段兴臻

(青岛科技大学 国际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一、关于上古汉语中“其”能否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讨论

要讨论上古汉语中“其”能否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从语法界争论已久的关于上古汉语中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这一问题说起。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传统观点:上古汉语中有第三人称代词。

马建忠认为:“指名代字用以指前文者,‘之’‘其’二字最为习用。”

杨树达在《高等国文法》一书“古书中之他称代名词”中列出了“子”“彼”“丑”“夫”四字。

王力在《汉语史稿》一书中指出,上古第三人称代词有“其”、“之”、“厥”等。“其”字用于领格。

周法高指出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有“之、厥、其、伊、渠、他”。

黄盛璋认为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有“彼、厥、其、之、夫、匪”,并认为这些词的代词用法是由其指示词用法发展而来的。

张斌、胡裕树认为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有“彼、夫、其、之”。

杨伯峻、何乐士认为古汉语中的第三人称代词有“夫”、“彼”、“之”、“厥”、“其”、“渠”、“他”、“伊”等字。

2.重要观点:上古汉语中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

高名凯一方面肯定“彼”、“其”等代词可以用作第三身代词,另一方面又不承认它们的第三身代词的身份。

吕叔湘指出:“严格地说,文言没有第三身指称词,‘之’、‘其’、 ‘彼’三字都是从指示词转变过来的。”“所以,就文言说,三身指称可以改为‘对语指称’,第三身可以取消,‘彼’、‘其’、‘之’都可以归入确定指称词。”

郭锡良认为汉语第三人称代词起源较晚,因此严格来讲,先秦还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先秦汉语中的“之”、“其”、“厥”等原来都是指示代词,在先秦时代虽然已经由泛指代词、特指代词向第三人称代词转化,但未完成它的转化过程。

崔立斌在《〈孟子〉词类研究》一书中,专门探讨了上古的第三人称代词,认为“古代汉语中的‘其’和‘之’通常被看作第三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因为“人称代词兼指示代词的现象是中外语言中所罕见的,用指示代词来指称人则是比较普遍”,因此,他认为把“其”定性为指示代词“更有好处”。

王力在《中国语法理论》中认为:“上古时代的中国语里第三人称的主格代词却是没有。”“其”字不能作为纯粹的主语,它只是居于领格,其意义等于名词后面加连绵词“之”字。

3.其他观点:上古汉语中有第三人称用法,但并没有现在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

姚振武在《上古汉语第三身范畴的表达及相关问题》一文中指出,上古汉语不存在指示代词与第三身代词的区别,“指示代词”系统可以自如地表达第三身范畴:即“彼、是、此”做主语和少量宾语,“其”做领属性定语,“之”做宾语。他又将“其、之、厥、彼”和“此、是、斯”等词统称“古指称词”,“指”表指别,“称”表称代。

李佐丰在《古代汉语语法学》一书中将体词性代词分成人称代词、指示代词、他称代词和无定代词等四类,将把通常被看作第三人称代词的“之”、“其”称为他称代词。他认为,他称代词是一种兼有称代和指示作用的代词。

二、《庄子》中可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其”

通过对以上三种观点的分析,以及联系《庄子》中“其”的实际用法,笔者认为,上古汉语中有指示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之别,认为《庄子》中的“其”既是指示代词,又是第三人称代词,而且主要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理由如下:

1.针对学术界第二种观点来看,郭锡良、吕叔湘等学者虽然认为上古汉语中没有第三人称代词,但却在举例中涉及“之”、“其”等代词的第三人称用法。他们坚持认为上古汉语中没有第三人称代词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之”“其”等代词作为第三人称代词,“一方面不很完备,一方面又很不纯洁”。

吕叔湘指出:“不很完备”是因为“之”和“其”不能做句子的主语。“不很纯洁”是因为“之”和“其”可以代人、代物、代事,称代对象比较丰富。而且“之”和“其”都有时候代表第一身,“其”字有时还能代表第二身。

(1)我们来看“不很完备”这个理由,即在上古汉语中“之”和“其”是否能做句子的主语。学界普遍认同:代词“之”在一般情况下不做句子主语。那么,代词“其”在上古汉语能做主语吗?代词“其”在上古汉语做主语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马建忠认为“‘其’字指名两用,一为读之起词而居主次,二以附名而居偏次”,认为“其”可以做主谓短语中的主语。

《庄子》中有例句可以印证这一观点:

例(1)圣人并包天地,泽及天下,而不知其谁氏。(《徐无鬼》)

例(1)中“其”字指称“圣人”,“不知其谁氏”应为“不知其氏谁”,句意是,圣人包容天地,恩泽到天下,而不知他姓氏什么。短语“其谁氏”做“不知”的宾语,短语“其谁氏”可看作主谓短语,“其”做这个主谓短语的主语。

《庄子》中的“其”有时候还可以做句子的主语。

例(2)若伯夷叔齐者,其于富贵也,苟可得已,则必不赖。(《让王》)

例(2)中“其”字指称“若伯夷叔齐者”。“若伯夷叔齐者”和代词“其”指的是同一事物,处于同一个位置,起同样的作用,即都作为句中主语。“其”后带“于富贵”是句中状语。句意是,如伯夷叔齐那样的人,他们对于富贵,如果可以得到的,就一定不取。

由此可见,“其”可以做句子的主语,也可以做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

在“其+谓”格式中,“其”也可以做主语,《庄子》中也有例证:

例(3)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逍遥游》)

在例(3)中,可以认为“其”指代的“水”,“水负大舟”是主谓短语,做句子谓语“无力”的主语。“水之积也不厚”和“水之负大舟也无力”是一组承接复句,“水之积也不厚”中的“之”应被看作用在主语“水”和谓语“积”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虚词,因此,“水之积”可以看作主谓短语,“其负大舟”也可看作主谓短语,“其”可以看作在“其+谓”格式中做主语。

此外,从句法功能传承的角度上来看,第三人称代词“其”作为主语的用例在魏之后的文本中大量出现,这一用法不可能突然大量涌现,应有一定的发展过程,因此,将上古汉语中的“其”看作短语或小句中的主语,可以比较顺畅地解释这个语言事实的发展过程。

由此可见,“其”在上古汉语中可以看作主语。

(2)我们来讨论“不很纯洁”这个理由。人称代词的基本功能确实是称代人,但是第三人称代词在称代对象上与第一、第二人称是有所差异的,除了称代人,还可以称代丰富的对象。吕叔湘曾指出:“天地间的事物除了‘你’跟‘我’之外都是第三身,所以第三身代词的用法天然要比第一第二身繁富。”

以《庄子》中的“其”为例:

例(1)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逍遥游》)

例(2)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齐物论》)

例(3)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逍遥游》)

例(4)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人世间》)

以上各例句中,例(1)中的“其”代“神人”,例(2)中的“其”代“古之人”,例(3)中的“其”代“樗”这种植物,例(4)中的“其”代“螳螂”。这些“其”都应该看作第三人称代词,而不能因为“其”不是只用来称代人,就认为它不符合第三人称代词的标准。

由此,笔者认为,被视为上古没有第三人称代词理由的“不很完备”和“不很纯净”是可以讨论的。

2.针对学术界第三种观点来看,姚振武突破了传统研究框架提出的“古称代词”的概念,意在消除第三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的对立,但是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回避了以下几个问题的讨论:在上古汉语中“其”是否可以做第三人称代词;“其”做第三人称代词与做指示代词时有何区别。

徐丹分别列举了英语、法语、俄语、蒙古语和朝鲜语中的实例来说明指示代词的产生先于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直接来源于指示代词。有语言材料表明,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也是从指示代词慢慢发展来的,“其”、“之”等词先有指示代词的用法,后出现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他”与指示代词“这/那”有时也可交替出现,但因为现代汉语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在句法功能、汉字形体上都与指示代词有所区别,因此,不会混淆二者。但在上古汉语中情况较为复杂,二者有所交叉,需要找到标准将二者区分开来。

姚振武认为指示代词与第三人称代词的区别,实质上就是指别兼称代与单纯第三身称代的区别。第三人称代词一般都处在承指(回指)的位置上。吕叔湘也指出现代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他”主要是个回指性的代词。“第一次指点给别人的时候还得用指示代词,然后才能说他”。由此可见,判断第三人称代词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处于承指(回指)位置上;二是只有称代作用。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呢?是互相制约,还是有主有次?

张金玉同意姚振武的观点,但也指出:“并不是处在回指位置上的就都是第三人称代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对英语中语言实例的分析,张金玉指出:“处于回指位置上只有称代作用的才是第三人称代词。”

通过以上几位学者关于第三人称代词标准的探讨,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人称代词是指处于承指(回指)位置上的只具有称代作用的代词。我们可以利用这一标准来考察上古汉语中“其”的用法与用例。

我们就以《庄子》中的“其”为例:

例(1)南伯子葵曰:“道可得学邪?”

曰:“恶!恶可!子非其人也。夫卜梁倚有圣人之才而无圣人之道,我有圣人之道而无圣人之才,吾欲以教之,庶几其果为圣人乎!”(《大宗师》)

其中,第一个“其”处于承指(回指)位置,称代上文的“道可得学”,同时具有指别性,表示所说的这种人是能够达到上文南伯子葵所说的“道可得学”那种境界的人。因此,第一个“其”虽然也处于承指(回指)位置,但是并不是第三人称代词,而是指示代词。第二个“其”也处于承指(回指)位置,只称代前文的卜梁倚,没有指别性,因此,是第三人称代词。

3.对于上古汉语中是否有第三人称代词,以及“其”可否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等问题,学术界产生分歧的关键在于缺乏客观标准,多是凭语感、个人经验等主观方式来考察这一问题。随着计算机技术与语言研究相结合,语用频率统计已经成为汉语词类的划分这一复杂问题研究的重要辅助手段。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到古汉语语用频率统计的研究之中。其中的一些成果可以印证本文关于上古汉语中有第三人称代词,且“其”可以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结论。

根据迟铎和白玉林主编的《十三经辞典》对《尚书》、《诗经》、《论语》和《孟子》中“之”、“其”代词两种用法的统计看,“‘之’、‘其’在先秦时期兼有指示和人称两种用法,它们既是指示代词,也是第三人称代词”。而且“在先秦时期的诸多文献中,‘之’、‘其’的第三人称代词用法已远远超过了它们的指示代词用法”。具体统计情况如下:

其之第三人称代词 指示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 指示代词《尚书》78 4 60 17《诗经》496 73 378 111《论语》314 12 155 38《孟子》693 85 407 107

综上所述,《庄子》中的“其”可以做主谓短语、小句的主语,用法“完备”;且可以称代人和事物,符合第三人称代词的特点。通过学者对“指别”与“称代”的区别研究,可以将处于承指(回指)位置上,并且只有称代作用的代词视为判定第三人称代词的标准。依据这一标准,《庄子》中的“其”有做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与用例。同时参考迟铎和白玉林主编的《十三经辞典》对《尚书》、 《诗经》、 《论语》和《孟子》中“之”、“其”代词两种用法的统计,我们可以看到“‘其’的第三人称代词用法已远远超过了它们的指示代词用法”。上古汉语中的“其”可以看作第三人称代词。

[1]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杨树达.高等国文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4.

[4]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篇[M].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9-1962.

[5]黄盛璋.古汉语的人身代词研究[J].中国语文,1963(6).

[6]张斌,胡裕树.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汉语语法[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

[7]杨伯峻,何乐士.古代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本)[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

[8]高名凯.汉语语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9]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0]郭锡良.汉语第三人称代词的起源和发展[J].古汉语研究,2001(4).

[11]崔立斌.《孟子》词类研究[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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