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梅钧
(井冈山大学庐陵文化研究中心,江西 吉安 343009)
礼俗是各民族传统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增永先生在《婚丧礼俗面面观》中说:“庄重为礼,简约为俗。上层文化为礼,下层文化为俗”。以此来明“礼”、“俗”之别,有其道理。同时他又说:“礼与俗虽然在概念上可以各自独立,但两者的主要内容是相同的”[1](P1)。这“相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从社会风俗文化史的角度看,应当就是人们的社会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由此,俗文化中有“礼”的规范,礼文化中有“俗”的简约。礼俗虽为二,实为一,礼俗相融,构成了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一般历史学家、文化人类学家无不认为中国传统婚姻制度、观念和习俗都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即社会发展变化是‘因’,而婚姻制度习俗是‘果’。其实不然,从历史长河发展的纵向来看,恰恰相反,不是社会发展影响婚姻,而是婚姻发展变化影响社会”[2](P27)。
从文化形成的历史看,社会的发展、文化的交融、习俗传承等因素互为因果,共同铸就了特有的区域文化。本文探析庐陵婚嫁习俗中的“礼仪”文化,旨在深化对庐陵俗文化的进一步认识,并发掘其特有的非物质文化价值。
一
婚嫁礼仪文化是人类生活中最动人的文化故事之一。由于生存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差别,不同群体的婚姻缔结方式及婚姻观念不同,礼俗也千差万别。周朝就制定了婚嫁礼俗的“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婚嫁礼节。“六礼”是整个婚嫁过程中,议定婚嫁事宜的六个程序,有先后的顺序,有具体的要求,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