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转型视角下的地方税体系优化

2013-08-04 02:46:14彭健
财经问题研究 2013年8期

彭 健

(东北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地方财政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重构了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收入划分格局,中央政府在集中大部分税收收入的同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简称为“土地出让收入”)留给了地方政府。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地方政府从房地产业发展中所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的规模日益增加,逐步成为其可支配财力的重要来源。现有土地财政模式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促进了各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但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该模式从长期来看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完善现有地方税体系,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充足和可持续的财力保障,是实现土地财政顺利转型的关键环节。本文从分析现有土地财政模式所面临的风险入手,阐释土地财政转型与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内在关联性,探讨促进土地财政顺利转型的地方税体系优化路径。

一、背景分析:由“以地生财”模式风险引出的土地财政转型问题

现有土地财政模式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为各地区的城市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促进了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但也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不容忽视的制度缺陷和负面效应,如:土地资源利用代际不公,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较低;推高地价房价,加剧城市居民购房困难;土地流失严重,失地农民急剧增加等[1]。尤其是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中央相关调控政策的变化,现行“以地生财”模式中的财政和金融风险正在逐步加剧,土地财政转型势在必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