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股权之争再起波澜

2013-08-07 09:04:18文本刊综合
时代金融 2013年3期

文本刊综合

陈发树起诉云南红塔集团索要云南白药股权一案从2011年11月底立案以来,一直广受关注,该案近日终于有了结果,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方陈发树被判败诉。2013年2月4日,陈发树一方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继续上诉,要求云南红塔集团赔偿其11.6亿元的损失,并由财政部来审批股份转让事项。陈发树诉云南红塔集团的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至今已历时3年,被业内称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

要求财政部介入

不久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对此次股权之争进行了一审判决。其中,判决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但驳回原告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案件受理费由陈发树负担。

陈发树要求,维持原判决第一项,即“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改判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面履行其与原告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就本案股份转让事项报送至财政部审批。

同时,陈发树要求,改判确认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因违约给原告已经造成的和可能继续造成的损失,判令其将违约所得的股息1184.65万元及其利息和转增股份1974.42万股赔偿给原告,并且赔偿截至争议股份过户时原告因此继续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针对争议股份(含已转增股份)继续发生的利润分配、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权益损失,以及争议股份过户时可能发生的贬值价差损失(截至2011年12月8日,总损失以当时每股58.45元计,共计11.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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