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于少杰 宋笑笑 林峰 临沂市节能监察支队
尽管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有了法律依据,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相比环境影响评价,支撑节能评估的科学方法和技术体系还相当的缺乏。节能评估作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其存在的基础首先应是科学性,如果缺乏严密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支持,必然导致对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不能进行科学、合理、准确、有效的评价,不能为项目投资决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节能评估最核心的问题应该是首先要准确的预测出项目的能耗状况(即项目本身消耗的能源种类、数量,单耗等)。其原因主要在于,如果预测能耗与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能耗相差较大,则意味着所有评价结果都是无效的。这样的例证不胜枚举,笔者所见某工程咨询公司给某10万t镍铁项目做能评登记表,登记项目能耗400余t标准煤,实际该项目能耗超过15万t标准煤;另一中介公司给某实际能耗仅6000余t标准煤的粉煤灰制砖项目,评估出18000t标准煤的能耗。而某中介机构的做法是要求由项目建设单位给出能耗数据,中介机构按建设单位出具的数据出评估报告。可以想见,这样的能评无论是对建设单位来说,还是对政府决策部门来说,没有任何参考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工程建设领域,其节能评估过程应该包括项目的能源工程分析、能源现状调查、能耗预测和合理用能评价四个方面。……